海外教育旅行「想壞壞」遭拒…他嗆學妹:多少錢我給妳!賠30萬獲緩刑

▲桃園市林姓男子遭前女友指控,去年5月酒後硬上性侵,林辯稱經過女友同意才帶套上陣。(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高姓男子在參加學校日本教育旅行期間,竟趁學妹不勝酒力之際,強逼女生與他發生關係。(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高姓男大生高中參加學校舉辦的國際教育旅行時,在一飯店內趁學妹不勝酒力之際,將她強壓在床,要求對方幫忙口交,雙方掙扎許久,直到林姓男同學敲門,高男才停止動作放學妹離開。事後,2人以30萬達成和解,法院審結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高男緩刑5年,緩刑期間需赴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治教育5場。可上訴。

高男2017年6月時參加學校舉辦的日本教育旅行,期間一日晚上大家為了替同行友人慶生,齊聚一堂在飯店內喝酒聊天,深夜11點許,高男一見高二學妹喝醉,竟趁她毫無抵抗的時候將她帶回自己房間,強迫學妹替自己口交。

學妹拒絕後,高男遂提議,「不然你要多少錢?我給你」,怎料又遭拒絕,此時他按耐不住自己慾望,直接將學妹強壓在床,撫摸她身體外還將她內褲拉下。學妹為求脫身不斷大喊「不要」,直到林姓同學敲門,高男才作罷,學妹則是在回國後趕緊報請警方處理。

法院審理時,高男否認犯行,他表示當晚自己也喝醉,根本沒有把學妹帶回房間發生關係。高男的辯護人則表示,學妹沒有驗傷證據,怎能證明自己遭性侵,且高男患有糖尿病,性功能有障礙,怎能說上就上,另高男在教育旅行前1個月有因鎖骨骨折曾就醫治療,傷勢未復原的狀況下根本沒有力氣能壓制學妹,質疑學妹說詞很可能是酒醉後的自行臆測。

嘉義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高男有期徒刑2年,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為,學妹參加畢業旅行原本是要留下青春美好回憶,怎料現在卻因高男一時的冒失舉動,蒙上身心壓力及陰影,但考量這段時間雙方已以30萬達成和解,高男顯有悔意,審酌他現在仍在大學就讀中,若入監服刑恐與正常社會隔絕,甚至有礙他未來發展,審結改判處緩刑5年,期間需付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5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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