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定位監測!中港澳旅遊史需「居家檢疫14天」 違規外出最高罰15萬元

▲疾管署說明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   。(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 。(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蔡玟君/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針對有中、港、澳地區旅遊史的民眾實施居家檢疫措施,民眾返家後即啟動,在這期間民眾應留在家中(或住宿地點)不外出,亦不得出境或出國,為落實居家檢疫措施,將同時透過手機定位輔助防疫,如民眾在居家檢疫期間違反規定外出,最高罰15萬元。

▲疾管署說明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   。(圖/記者李毓康攝)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圖/記者李毓康攝)

指揮中心強調,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及依109年2月6日「具有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旅遊史者,於入境日起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並應提供詳實之聯絡資料及配合必要之關懷追蹤機制」。因此,為落實居家檢疫措施,推動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檢疫措施,透過手機定位輔助相關防疫作為,均屬應配合之居家檢疫範疇。違反上列相關規定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第1項,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指揮中心指出,居家檢疫期間,應注意手部衛生,勤洗手,並與同住者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減少接觸。如有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不可自行外出就診,應主動聯繫衛生單位,由衛生單位安排後續就醫事宜。更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資訊,可參閱疾管署網站(https://www.cdc.gov.tw)。

▲▼有中港澳旅遊史須「居家檢疫」智慧追蹤,違反規定外出最高罰15萬。(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有中港澳旅遊史須「居家檢疫」智慧追蹤,違反規定外出最高罰15萬。(圖/翻攝自Facebook/衛生福利部)

【更多相關新聞】

>>>影/韓國旅遊建議升至第三級警告 25日0時起入境台灣要「居家檢疫14天」
>>>即日起從日本、新加坡返台民眾 入境後要「自主健康管理14天」
>>>案29太太、小兒子確診「掌握接觸者143人」 太太曾因呼吸道症狀4度就醫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