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修正列立院優先法案 8縣市完成實質空間審查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

▲行政院會會後記者會。(圖/翻攝自行政院臉書)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20日會後記者會中,內政部報告「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國土計畫進入實質空間規畫的部分,不過也已經有8縣市完成審查、4縣市送至內政部,其他的縣市也會進行輔導溝通。

內政部指出,「國土計畫法」攸關國土永續發展及土地使用秩序,這次修法具有優先立法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也已列為本會期立法院的優先法案。

行政院21日拍板通過「全國國土計畫」,國土計畫是主管土地使用及空間發展的最上位法定空間計畫,基於政策穩定性考量,現行「國土計畫法」規定,各級國土計畫除每10年或每5年應辦理1次的通盤檢討作業外,僅有特殊例外情況,包含面臨重大事變遭受損壞等情況下,始得辦理計畫變更作業。

對此,內政部也強調,考量到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是地方實質空間發展計畫,且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影響土地使用實質管制界線及管制內容,攸關人民財產權益,內政部會視實際規劃需要,另行指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功能分區圖於一定期限內完成。

內政部解釋,因國土計畫進入到實質空間規劃,內容較為複雜,目前有8個縣市完成審查、4縣市送到內政部、4個預計2月下旬送至內政部,一年時間內要完成,會再跟其餘縣市進行輔導溝通,修正條文也將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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