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還有非洲豬瘟要防!未取得合法廚餘養豬最高罰300萬

▲▼豬。(圖/資料照)

▲非洲豬瘟疫情在其他國家仍嚴峻,應變中心呼籲不能大意。(圖/資料照)

記者許展溢/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在各國持續延燒,全民關注同時,別忘了非洲豬瘟疫情依舊險峻!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18日)表示,今年仍有大陸、越南、韓國、印尼、緬甸及菲律賓等國家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通報發生新非洲豬瘟案例,除韓國僅發生野豬案例外,其他國家則是發生家豬案例,顯示國際非洲豬瘟疫情沒降溫,疫病引入我國風險仍高。

應變中心統計,在邊境檢查方面,107年10月1日至109年2月15日止,針對旅客違規攜入或主動棄置的肉品共檢驗3,097件樣品,驗出非洲豬瘟陽性者240件,其中來自大陸183件,越南57件。109年1月份總統大選及春節國際旅運增加,大陸陽性率為9.26%,越南陽性率36.36%,陽性率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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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於非洲豬瘟防檢疫宣導工作持續進行,應變中心表示,加上近來進出國境旅客人數因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持續下降,自109年春節以來,旅客因違規攜帶豬肉製品遭罰20萬元案件數來到低點,2月8日至16日當週僅有1件。應變中心說明,儘管旅客變少,既有的邊境管制並沒有鬆懈,執法強度維持不變,手提及託運行李以X光機查驗,並搭配檢疫犬嗅聞,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免遭受重罰。

▲雲林縣公布禁止廚餘養豬。(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應變中心強調,未取得廚餘合法再利用資格的養豬場,最高可罰300萬元。(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另外,針對廚餘養豬政策,應變中心說明,為阻絕非洲豬瘟藉由廚餘傳播,農委會已在108年12月26日修正「可供家畜、家禽、水產動物之飼料」公告,同月30日訂定發布「飼料管理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所定使用違法廚餘案件裁罰基準」,對於未取得廚餘合法再利用資格之養豬場,依違規次數累進加重罰鍰,最高可罰300萬元。

應變中心強調,去年底裁罰基準發布迄今月餘,雲林縣已查獲2件違規養豬場,並各裁處3萬元,彰化縣也有2場違規案件,刻正辦理裁處。若相關案場倘再次違規,罰鍰將提高至20萬元,籲請豬農配合防疫政策,根絕廚餘養豬傳播疫病風險,並切勿以身試法,以免遭受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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