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用身體換毒...這次說「不要」!渣男供毒又性侵遭判4年

▲海地籍男子去年4月在屏東墾丁參加春吶活動時,對女大生涉嫌強逼口交,事隔半年遭女大生提告強制性交。(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毒蟲男對一名16歲以上但未成年的少女「霸王硬上弓」,被告強制性交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一名楊姓男毒蟲2019年3月初,在台北市住處給2名未成年少女小涵和茵茵(均為化名)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竟與2少女發生性行為,儘管茵茵反對,但楊男仍「霸王硬上弓」,先以手撫摸茵茵胸部再性侵得逞。台北地院審結,判楊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楊男挨告後,不承認有無償轉讓毒品,也矢口否認有何強制性交犯行,辯稱當天2少女只有在他家聊天吃東西而已。

茵茵則反駁稱,當時她精神恍惚地躺在客廳沙發上玩手機,後來小涵有提議發生性行為,並先與楊男開始「活塞運動」,後來小涵拉她一起加入,同時脫她的衣服,不久楊男就上前摸胸親嘴。茵茵說,她有用手反抗,也有跟小涵及楊男說不要,但沒有反抗成功,楊男就直接硬上。茵茵坦承,因為想要得到毒品,她跟楊男發生很多次性行為,但強調這次性行為是違反她意願!

小涵也表示,楊男先跟她發生性行為結束後,她就去洗澡,有聽到茵茵說不要,洗澡出來時看到楊男用手摸茵茵的胸部,摸完後就跟茵茵發生性行為,而茵茵有推楊男,但楊男壓著茵茵,事後茵茵有向她抱怨楊男為什麼要這樣,還說她有不舒服、被強迫的感覺等語。

雖2少女因為吸毒關係,證述前後略有不一,法官審酌後,仍認定楊男犯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轉讓第二級毒品罪,判他有期徒刑7月,同時楊男又犯強制性交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6月,2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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