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女網友看海伸「一陽指」 女直奔派出所…他跟上:我自首我有罪

▲▼示意圖,性侵,女孩,生病,孤單,獨,鬱悶,蕭條,情感,挫折,暗,成人,傷,寂寞,關懷(圖/123RF)

▲宜蘭一男子載初見面女網友海風賞景,竟伸「一陽指」性侵得逞。(ET   示意圖)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一離婚男,深夜載初見面女網友海風賞景,竟在車內伸「一陽指」指侵得逞,事後倆人返回住處,男子隔天見女網友騎車到派出所時,跟隨在後的男子見事跡敗露,向警員自首,因已與女網友和解,宜蘭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吳男1年10月,緩刑4年,交付保護管束,並需服120小時勞務。

判決書指出,離婚吳姓男子,2019年3月間網路認識一女子,3月28日晚倆人初次見面,吳男開車載女網友海風賞景。後來,吳男在車上強制抓住女網友雙手並褪去女方內褲,指侵得逞。

事後吳男開車載女方回住處,3月29日0至1時許,女方騎車自吳處住處前往宜蘭分局民族派出所,吳男跟隨在後,主動值班警員自首。

宜蘭法院審理認為,吳男符合自首要件,不過吳為滿足其性慾,不顧女方人格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趁女方無防備之際,強制性交得逞,考量犯後吳男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及已與女方和解,且女方也願意原諒。

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吳男1年10月、緩刑4年,交付保護管束,並需服120小時勞務。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更多新聞】

►阿扁擬列不分區名單 柯P:2016年早該處理掉了!損害法律尊嚴

►韓國瑜標榜「庶民」參選 柯文哲譏:有錢不要故意裝什麼庶民

►宜蘭新增打卡景點!2019-2020礁溪溫泉燈花季 15日晚繽紛亮燈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