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清潔工和9歲童成好友 「怕回家想過夜」媽驚怒告誘拐…檢察官不起訴

▲▼新北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地檢署檢查官以罪嫌不足不予起訴。(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張姓男子常在工作的社區看見一名男童遊蕩,兩人成為好友後,卻因男童想要夜宿他家而被男童母親提告誘拐。張男與男童在庭上強調往來並無強迫,男童隨時可依意願去留後,張男才被地檢署以罪嫌不足不起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到,新北市一名單親媽媽7月12日接到9歲兒子的簡訊,說要在社區張姓清潔人員家中過夜,她氣得告上法院。張男出庭稱男童常在附近遊蕩稱「沒錢吃飯」,兩人便因吃飯熟識,男童也常到家中作客,要住前也有提醒他要和媽媽報備。

男童強調沒有任何被強迫,平日不想補習,怕回家被責備,聽從張男的話才傳訊報備。檢方認定男童是自行離家,且張男未阻止男童報備,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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