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看經濟】戴志言/臺灣還需將「汽車」列為策略性產業?

▲以臺灣內需市場而言,總體小客車年需求量大約在40至50萬輛的規模,現今也維持至少六家的生產廠商供應本地市場。(圖/記者游鎧丞攝)

●戴志言/中華經濟研究院國際經濟所副研究員

國產車近年的銷售情形已經逐漸被進口車替代,雙方市場占有率已經接近平分市場的的結構。國產車銷售情形不佳的現實也反映在各整車製造商的裁員與生產規模縮減,以往被視為具有高度產業帶動效果、提高產業附加價值的汽車產業,未來在臺灣的發展卻沒有明確的政策與資源,在未來產業規劃上,臺灣是否還需要將汽車列為策略性產業,顯然已經出現不同的討論空間。

以臺灣內需市場而言,總體小客車年需求量大約在40至50萬輛的規模,市場規模無法與年產銷超過百萬的市場相比,但汽車生產廠商的數量卻曾經多達十數家之多,現今也維持至少六家的生產廠商供應本地市場。以20至30萬輛左右的國產車需求維持六家的生產廠商的生產,先天就難以達成汽車產業的規模經濟特性,而現行的國產車所生產的車型、品牌並無法交互替代,跨品牌代工模式難以在汽車生產組裝產業實現,更無法透過企業合併達成規模經濟效應。

如果以增加國產車生產效率觀點而言,如何透過增加生產方式去化產業過剩產能,是協助現有業者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在配套政策上可以採取鼓勵國際品牌以「代工生產」生產國內市場的車型,並協助業者拓展整車輸出海外市場的業務。但是此類政策涉及到外商、代理商、臺灣生產方的競合關係,若缺乏產業誘因也難以達成,而在政策主管部門涉及生產、外貿、關稅等議題,也難以在短期內形成具體方案。

 

▲未來我國零組件廠商不僅需要考慮國際市場的傾銷訴訟,經營模式與市場經營需要也將面臨新的國際競爭議題。(圖/pixabay)

汽車零組件是另一個我國重要的出口產業,由於臺灣廠商在成本以及品質方面的優勢,臺灣汽車零組件一直是國際售服市場的重要供應商,產品範圍從鈑金、保桿、車燈、內飾產品、後視鏡到車用電子、電動車零件,臺灣汽車零件廠商的競爭能力一直為國際矚目。由於臺灣零組件產業擅長使用成本控制,過去也曾引發國際廠商對於臺灣零組件廠商提出傾銷訴訟,也造成我國相關企業的賠償與負責人入獄事件。

而從德國車廠對於臺灣零組件廠商提出專利侵權告訴獲勝,並要求銷毀成品與製造模具的事件來看,未來我國零組件廠商不僅需要考慮國際市場的傾銷訴訟,也極有可能面對整車製造商、Tier 1零組件廠商的專利訴訟,零組件廠商未來的經營模式與市場經營需要也將面臨新的國際競爭議題。故,以中小企業型態為主的汽車零組件產業如何透過強化研發專利佈局,並增加OEM體系供貨能力是未來產業轉型可以思考的策略方向之一。

以貿易戰的經驗與發展而言,汽車與零組件往往是大國之間的主要貿易糾紛議題,美中貿易戰、美歐貿易爭端等事件上都可以看到對於汽車整車與零組件的關稅障礙。我國長期的產業結構上係以整車供應本地市場,以零組件供應國際售服市場為主,未來的國際貿易爭端是否對於我國產業產生衝擊影響,有賴專業智庫持續關注發展分析,協助政策主管機關可以更及時因應可能的國際汽車貿易問題。

綜合以上的產業發展困境,若我國想要繼續發展本國汽車工業,應儘速展開新產業政策與框架調整的工作。對於新汽車產業政策有以下的建議:

▲我國長期的產業結構上係以整車供應本地市場,未來的國際貿易爭端是否對於我國產業產生衝擊影響,有賴專業智庫持續關注發展分析。(圖/CFP)

一、以既有科研成果協助汽車零組件產業轉型發展

我國在車輛技術一直維持不錯的研發成果產出,例如國內產學研究機構合作自行開發出自主共用引擎、大排氣量機車引擎、電動車與自駕車關鍵零組件等前瞻成果,未來的零組件產業需求與以往的前瞻成果具有相輔相成的效果,在協助車輛零組件產業轉型的過程中,使科技法人的研發成果可以順利成為產業應用的關鍵技術,並使零組件產業能夠在後續的專利訴訟中取得保護,將可以放大過往關鍵技術的投資效益。

未來的車輛關鍵技術開發也應由整車大廠主導模式逐漸調整為以服務中小企業型態的聯盟研發模式為主,以產業共通性問題作為科技解題的基礎,不僅在技術創新提供國內產業更為充裕的專利保護傘,也協助國內零組件產業提升研發品質、提升工程問題解決能力,進而取得供應車廠的機會。

二、規劃國內生產能量與國際需求對接機會

在業者引入自動化設備、國內市場要求等影響之下,國內整車生產品質已有提升的現象,部分廠商更利用臺灣資通訊產業的開發能力與生產優勢,在臺灣投資生產車用資通訊產品,形成臺灣市場特有規格的產品。以國內的需求情形而言,國內需求本身具有天花板條件限制,若新投資之自動化設備僅以國內市場供應為主,不利於加速攤提資本設備的成本,因此國際市場的開拓成為新政策內需要考慮的議題。

國際車廠在各地市場需求、生產成本、供應體系整合等因素之下,將生產據點集中在在少數國家的工廠,但在英國脫歐、中美貿易爭端、歐美貿易爭端等事件之下,汽車極有可能成為受到貿易障礙影響極深的產品,我國應利用此一機會,協助國內廠商進入海外市場或擴大現有外銷規模,以符合國際生產品質加上大量客製化車電產品的形象,說服國際母場於海外市場採用臺灣產製整車,協助去化國內整車生產能量,維持產業基本發展。

▲交通行動服務所帶來的技術與產品需求,應當投入更多的資源關注整體發展趨勢。(圖/CFP)

三、關注創新服務帶來的製造機會

對於未來汽車產業最具衝擊的發展除了電動化與自動駕駛等創新技術之外,如交通行動服務(Mobility as a Service, MaaS)、Uber服務等創新服務所帶來的新型態車輛技術與產品需求,同樣值得我國車輛產業持續關注發展創新車輛服務不僅需要高度智慧化的車輛載具,對於道路智慧化、用路人服務智慧化也有要求,所涉及的產業範疇將會由車輛硬體製造延伸到使用者體驗,涉及更多的軟硬體整合、製造服務需求,這些需要客制化的產品也許可以成為未來國內車輛產業爭取國際市場的項目,應當投入更多的資源關注整體發展趨勢。而國內的研發體系也應思考如何從協助國產品牌製造的功能,轉型以協助國際客戶開發的服務定位,使車輛產業不僅成為MIT的重要產品,也發展服務國際產業RIT(Research in Taiwan)能力,擴大既有的研發服務經營模式。

臺灣車輛產業發展面臨新世代技術替代、國產品銷售轉型、零組件產業專利訴訟危機、中國市場銷售衰退等因素,若我國欲維持高階產業生產技術能力,應盡早整合政策工具與產業意見,整合規劃新一代車輛產業發展政策與產業計畫,協助國內車輛順利完成轉型發展,以因應未來的國際產業競爭環境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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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志言

戴志言 戴志言

中華經濟研究院國際經濟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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