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值大夜班中風!家屬心碎:他沒辦法講話了...公司冷回:沒照顧好自己

▲▼ 病人,病床,住院。(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他因長期上大夜班中風,瞬間失去自理能力,家屬心碎怒告保全公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擔任保全的李姓男子長期值大夜班,2016年上班時突然倒地昏迷,經診斷為急性梗塞腦中風,出院後雖持續進行復健治療,仍失去工作能力,被鑑定為「極重度」障礙。家屬提告保全公司,認為公司沒有雇足大夜人力,才會釀成憾事。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判保全公司應賠償李男575萬餘元。全案上訴二審中。

根據判決書,李男從2008年起受雇於一間保全公司。李男家屬主張,李男任職期間幾乎全年無休,長期工時過長、工作過重,除此之外,由於公司長期沒有聘請足夠人力,導致李男2016年9月15日凌晨3時輪值大夜班時,當場倒地昏迷失去意識,直到清晨5時才被早班同事發現,緊急將他送醫搶救。醫師診斷後發現,李男是「急性梗塞性腦中風」。

李男躺在病床上休養了超過1個月,出院後也持續接受復健治療,但家屬痛心表示,李男右側肢體無力、右手無法舉起,罹患失語症無法言語,日常生活需要人看護照顧,終身無工作能力,鑑定屬於「極重度」障礙等級,指控公司違反勞基法關於工作時數限制的規定,還在勞檢時提出不實的出勤資料。

家屬指出,經職安署檢查發現,事故發生的前1到6個月,李男平均月加班時數已達49.17小時,超過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所規定的45小時,且李男是在執行職務時引起腦中風,屬於因職業促發的疾病,決定向保全公司求償包括醫療、交通、看護、勞動力減損、精神撫慰等共650萬餘元。

保全公司辯稱,李男工作時數為每日8小時,極少達到每日12小時,16小時工時更罕見,稱李男中風是因為自己長期失眠、疏於照顧自己。但法院審理後認為,保全公司未依規定對員工實施定期健康檢查,未能及早發現李男的身體健康狀況,以實施及時縮短工時等措施,才導致李男中風產生職業傷害,判保全公司應賠償李男575萬餘元。目前全案上訴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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