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手遊女神」 網友殺到醫院告白被打槍:亂到妳離婚…二度性侵

▲陳姓男子去年1月邀已婚女業務吃火鍋,卻在飲料加入安眠藥趁機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小美擔心對方將彼此曖昧對話傳給先生,在對方的要求下開到摩鐵,慘遭二度性侵。(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透過手機遊戲認識在醫院任職的人妻小美(化名),把對方當成「女神」,第一次見面就瘋狂告白,遭拒後竟恐嚇「如果不和我開房間,我會亂到妳離婚」,逼她到摩鐵二度性侵得逞。二審法官認為,楊男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判2年徒刑、緩刑4年、賠償28萬元,且應遠離她住處及工作地點至少100公尺。

判決指出,楊男2017年3月認識小美,雙方不曾見過面,他同年6月凌晨0時許到對方任職的醫院,並透過LINE約她見面。小美雖對楊自己前來感到訝異仍與他見面,但表示自己很累想開車回家休息,返家前可載他去搭客運。

原本楊男答應到客運站,但過程中反悔不願下車,多次表達想和小美交往都遭拒絕。小美說自己非常疲累,希望對方下車讓她回家休息,見對方依舊無動於衷,就開車到國道一號南下路段。

過程中,小美看到楊男作勢要打開車門,為避免發生意外,將車開到交流道下停車,等對方下車就把他的行李放在地上,要開車離去時又被擋下。此時,兩名員警正好巡邏經過,見兩人有爭執,提議去派出所談談。

▼小美受辱後在朋友的陪同下提告。(圖/示意照/翻攝免費圖庫Unsplash)

▲桃園市邱姓男子與未成年女友同居,女友指控邱暴力性侵還強拍裸照,逼迫簽下協議書支付5萬元,桃檢調查年餘查無實據偵查終結,以罪嫌不足不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雙方協調未果,小美先從警局開車離去。楊男離開派出所後,又用LINE打電話給她,「希望給我最後一次機會。」她見楊態度好轉,誤以為彼此可好好溝通,同意再度讓他上車。

沒想到楊男竟拿手機開啟臉書,點選小美丈夫的訊息頁面,「如果不和我開房間,我會亂到妳離婚」、「若不配合,自己想好後面的路」、「我就是要妳」。她擔心對方將彼此曖昧對話傳給先生,心生畏懼為求息事寧人,而依對方指示開到汽車旅館。

楊男不顧小美哭喊「不要」、「拜託不要這樣」,霸王硬上弓,後來看到她沖洗穿好衣服後,又再度性侵得逞。她返家後情緒難平,在朋友的陪同下報警提告。

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認為,楊男沒有前科,因一時衝動而未及思慮周全已知悔悟,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盡力賠償其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害,且書寫道歉信函給她,切結不以任何方式接近她與她的家人。

法官表示,被告尚有積極面對過錯的具體表現,並已付出相當代價,堪信經此教訓,應已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因此判刑2年、緩刑4年,且應賠償28萬元,參加6場法治教育,不得騷擾、接觸、聯絡她及她的家人,並應遠離她的住處及工作地點至少1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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