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婚外性行為」將入罪 同居可能入獄6個月…外國人也適用

▲▼印尼女性2006年走上雅加達街頭,抗議反色情法案,此法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接吻、露出腿部或肩膀等身體部位的人處以有期徒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印尼女性2006年走上雅加達街頭,抗議反色情法案,此法案對於在公共場所接吻、露出腿部或肩膀等身體部位的人處以有期徒刑。(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印尼政府將通過一部極具爭議的刑法草案,要把合意婚外性行為入罪化,違反者最高可能被判1年有期徒刑,未婚同居被舉報,也會面臨罰金或6個月牢獄之災,最快將在9月24日生效。這一項立法引發人權團體批評「破壞基本自由」,目前超過44萬人連署,要求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介入。但是,司法部長勞利(Yasonna Laoly)認為,法案的用意受到嚴重錯誤解讀。

綜合外媒報導,法案規定,未婚者發生合意性關係,將被視為違法,可能被判最高1年的有期徒刑,未婚伴侶同居,可能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或是罰金,村長、家人或親戚都可以向警方投訴上述行為。據悉,法案將適用於每一名印尼人和外國人,雖然當局尚未說明在熱門旅遊景點如何實施,但是澳洲已經更新旅遊建議,警告峇厘島等地可能發生的變化。

▲▼ 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 。(圖/路透)

▲許多人權團體和民眾連署,要求印尼總統佐科威(Joko Widodo)介入立法。(圖/路透)

人權倡議者帕斯翠(Tunggal Pawestri)於2018年1月就發起連署,草案公布的24小時內,激增30萬個簽名,目前已有超過44萬人連署要求總統干預。他認為,法案不只是影響主流大眾,也會加深女性和同性戀者的弱勢地位,用標籤#semuabisakena,意指「這會影響所有人」,強調立法通過後,可能面臨的問題。

NGO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此一刑法草案「不僅僅對於女性、宗教團體和性別少數,對於全體印尼人來說都具有災難性」,呼籲立法者撤回法律。印尼高級研究員哈索森(Andreas Harsonso)表示,如果法案真的通過,下個世紀「可能成為印尼少數族群的災難」,「將會證實印尼現在變成一個伊斯蘭國家。」

▲▼印尼一名賣淫的女性被鞭打處罰。(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印尼班達亞齊(Banda Aceh)一名女性2018年因從事性交易,當眾遭受鞭打處罰,當地政府後來宣布將鞭刑移入室內。(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司法部長勞利主張,人權團體的擔憂是一個「巨大的誤解」,稱法案是印尼人留給印尼人的「遺產(Legacy)」,「我們制定了最好的一種(法案),我們已經聆聽所有人的意見,每一位專家,每一個政黨,試圖提出可以令人接受的法規。」

《衛報》、CNN指出,法案規定唯有醫生有權力決定是否墮胎,違反的女性可能面臨4年有期徒刑,並將同性關係視為犯罪,人權團體因此批評,早已深受歧視與迫害LGBT族群,可能成為法條中模糊字眼「猥褻行為」的攻擊目標。輿論也指出,這一項草案證明,國內強硬的宗教勢力已經開始影響政治,伊斯蘭保守主義抬頭,對於少數族群越來越不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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