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勒斃41歲女友輕判13年…悲慘身世曝光!收養警察嘆:最難過的是我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發生在2019年3月間的台北市赤峰街姊弟戀命案曾震驚社會,20歲的張男不滿41歲的曾姓女友與同事曖昧,2人先前已有爭吵;事發前2天,曾女更直接放生張男,到男同事家過夜…張男在家等不到人,情緒瀕臨崩潰,又見曾女返家後對他態度冷淡,衝動之下勒斃曾女,事後還企圖自殺。士林地院本月21日依殺人罪判張男13年;照顧張男的林姓警員,出席聽判時感嘆,「最難過的是我」。

▲▼赤峰街姊弟戀命案張男。(圖/記者羅志華攝)

▲赤峰街姊弟戀命案兇嫌張男 (圖左平頭),21日出席士林地院聽判。(圖/記者羅志華攝)

張男原先與姊姊和父親同住,張母因智能受損,長年在療養院居住,張爸工作不穩,時常在外瞎混,更別提對姊弟倆有甚麼照顧了;張男14歲那年,父親因罪入獄,社會局原想安置姊弟倆,但性格內向的張男不願配合,堅持留在原住處。

▲▼赤峰街姊弟戀命案林警。(圖/記者羅志華攝)

▲林警(綠衣)對張男放心不下,邀他同住就近照顧,得知張男鑄下大錯非常傷心。(圖/記者羅志華攝)

張男雖生在一個不幸福的家庭,但社會處處有溫暖,當時轄區內的林姓警員,見年僅14歲的張男獨居,擔心他走偏時常去探訪;單身的林警負擔較少,見張男不願被安置,便邀他同住以便就近照顧,2人雖無血緣關係卻情同父子,張男更從林警身上得到一直缺乏的父愛,這段緣份成為一時佳話。

張男於林警家中住了4年多,就讀高中時認識大他21歲的曾女,正值青春期的他對男女情事懵懂,或許因自幼缺乏母愛,他不顧21歲的年齡差,開始熱烈追求曾女這位「大姊姊」,並於高中畢業後就與她同居。林警於今日受訪時也苦笑道,「張男高中畢業後就說要與曾女同居,當時他下班把髒衣服留給我洗,晚上就往曾女那跑」、「我們也年輕、荒唐過,雖然覺得這段感情怪怪的,但也不好說甚麼」。

年長的曾女見多識廣,或許只把張男當「小弟弟」看;但張男家庭不溫暖,又初嘗男女情事,他將生活重心完全放在曾女上,甚至說曾女是張男的全部也不為過;張男的2名同事也於偵訊時證稱,張男常因感情問題情緒起伏很大,影響工作及作息,甚至還想以死來逃避問題。

張男與曾女的戀情並不順遂,2019年1月時2人就曾談過分手,在張男極力挽留下勉強維繫;曾女3月時與同事曖昧,案發前2天甚至直接放生張男,到男人家過夜。性格本就內向的張男,在不健全的家庭成長,不懂得人情世故,面對自己強烈的情感更是不知所措;案發當天曾女對張男的冷淡,直接引爆張男的情緒,也因此釀成悲劇。

殺害曾女後,張男拿美工刀割頸企圖自殺,於羈押時更後悔莫及,陸續寫下,「親愛的寶貝我又想妳了,我好後悔所做的事,我太自私了,對不起」、「沒有妳的日子要如何走下去,到底為什麼要救一個殺人犯呢?」;照顧張男的林警得知消息相當悲痛,苦勸張男,「做了甚麼好好坦承,進監獄就當是讀大學,在裡面好好念書或培養一技之長」。士林地院認定張男確有悔意,且犯後態度尚佳,輕判1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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