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伸進褲內!8歲女童驚醒「爸爸在摸」還拿手電筒照 忍5年崩潰報警

▲桃園市某科技公司總經理邱姓男子,2017年趁赴美出差時,性侵女員工得逞卻挨告。(示意圖/Pixabay).

▲女童從2012年起,數次遭到父親猥褻。(示意圖/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狼父趁未滿10歲的女兒入睡時,摸黑觸碰女兒大腿內側,為了看得更清楚還打開手電筒照亮下體。女童因害怕選擇裝睡,但同樣情況發生過不只一次,導致她身心受創至今仍有陰影;新北地院19日依乘機猥褻罪判狼父1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綜合報導,2012年8月一天晚上,狼父趁著女而熟睡時闖進房間,先把手伸進她的短褲褲管內撫摸大腿內側,接著又伸進內褲觸摸下體。他不久後再度進到房間,這次直接脫下女兒的內外褲繼續猥褻,還拿手電筒照亮女兒下體。

其實當狼父伸手進褲管內時,女童就已經察覺驚醒,但因為害怕而不敢出聲制止。她因此身心受創,只要想起當時的情況就忍不住情緒激動而痛哭,事隔多年才鼓起勇氣報案提告。

當年的受害者現在已是一名少女,她指控父親多次對她進行猥褻,但被狼父辯駁只有2次,而且是因為想跟女兒親近才做出這種行為。法官認為父親行為造成少女身心受創嚴重,至今沒有得到她的原諒,也沒有和解,再加上少女當庭表示希望能給予父親適當刑度,透過司法再教育改正錯誤想法,最後決定判處1年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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