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上司狂CALL「性騷擾電話」!  她錄下自保遭判6個月+罰金110萬

▲▼哭泣,被害者,性侵,女性,弱勢。(圖/視覺中國)

▲努爾麗錄下被騷擾的電話卻遭判刑6個月,引發印尼人不滿,網路更發起「拯救Nuril」行動(#SaveIbuNuril),替她籌募5億盧比的高額罰金。(圖/視覺中國)

實習記者陳妙津/綜合報導

印尼女子努爾麗(Baiq Nuril Maknun)在龍目島某間學校工作,卻長期遭校長打電話以言語性騷擾,因為擔心工作不保,並沒有通報,只是偷錄下其中一則騷擾電話,不料錄音卻被另名同事傳到學校群組。校長被迫辭職後,憤而將努爾麗以「散播網路色情罪」告上法院,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還須繳納5億盧比(約110萬台幣),雖然企圖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

據BBC報導,37歲的努爾麗任職於龍目島馬塔蘭某高中,但校長自2012年起便持續對她性騷擾,除了常炫耀與另名老師的性關係外,還不時邀努爾麗一起去賓館「幽會」,甚至學校中也逐漸傳出她與校長有婚外情的謠言。

雖然為了工作,努爾麗持續隱忍並未通報,但為求自保,她將校長炫耀性關係的騷擾電話錄下保存,沒想到卻被同事傳到WhatsApp群組。校長迫於輿論壓力辭職後,憤而以「電子資訊處理法」控告努爾麗。

▲▼性侵,猥褻,騷擾,綁架,家暴,虐待,性虐待。(圖/pixabay)

▲該案判決結果也引發印尼是否修改「電子資訊處理法」(UU ITE)的討論。(圖/pixabay)

雖然當地地方法院駁回一切控告,但最高法院仍判處努爾麗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5億盧比的罰金(約110萬台幣)。最高法院認定努爾麗違反2條法規,第一條為「故意散播網路色情內容」,第二條則為「故意散播網路誹謗」。

努爾麗提出上訴,但近日卻遭最高法院以「未提供新證據」而駁回,一切裁決照舊。法院發言人阿卜杜拉還表示,「她犯的罪已經以合法且讓人信服的方式被裁處了。」

消息一出,也讓持續關注該案的印尼民眾及人權組織一片譁然,努爾麗的法律團隊表示「將爭取總統大赦」。法律援助基金會執行主任Ade Wahyudin表示,「我們擔心這件受害者遭刑事判決的不幸,會為往後的性犯罪者打開一扇門。」

努爾麗堅稱自己並未犯罪,因為錄音是遭同事上傳至群組中。而騷擾努爾麗的校長目前則已轉至馬塔蘭市市政府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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