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棍球案 監委高涌誠:彈劾都不行?監察院關門算了!

▲▼監察委員高涌誠針對監所作業制度僵化,有受刑人淪為廉價勞工一事,通過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圖/記者李毓康攝)

▲監察委員高涌誠。(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2014年魏明谷的造勢場合上,指控前國民黨立委林滄敏任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理事長詐領補助款500萬元,甚至還打賭吞3顆曲棍球,後來檢察官查無不法。不過,監察委員將辦案檢察官陳隆翔彈劾,引起外界質疑在幫段宜康解套,檢察官協會抗議。對此,調查此案的監委高涌誠15日受訪喊冤,強調只是處理程序上的違失,「這樣彈劾都不行?監察院關門算了!」

陳隆翔14日回應,對政治力量介入司法,感到憂心不已。當屬於政治任命的監察權把手伸入「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司法核心,是否暗示著我們應該識相地成為對於權貴「畏首畏尾」或是「查風觀向」的檢察官?

高涌誠痛批陳隆翔,用政治語言抹黑,來掩飾法律上的缺失,嚴正否認「要給段宜康委員的交代」的說法,立案是因為段宜康有陳情,調查報告並不是對段宜康交代,陳隆翔也沒有針對監察院彈劾的缺失回應,跟段宜康要不要吞曲棍球無關,因為案件本來就已三審定讞,只是處理辦案上的違失,「當他用這麼多政治性語言,不免讓人懷疑,當初是不是故意的」,用政治性語言攻擊他,開始覺得是不是背後是不是有什麼原因。

高涌誠強調,法務部廉政署扣押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所用的彰化縣體育場印章,陳隆翔檢察官認為是偽造私文書,結果檢察官把這章還給秘書長,「這所有一切都是因為他認定這是無傷大雅的犯罪工具」,他們問過法務部,法務部也認為不應該發還,應該沒收,他從頭到尾都排除政治性因素,檢察官卻無法解釋疏失所以抹黑,一般的刑事案件,涉及偽造文書,無論是否屬於被告,都應該沒收,他還給被告,認為被告只是代刻不是盜刻,「陳檢察官辦案的缺失,幾乎可以讓刑法教科書改寫了」。

▲▼曲棍球案。(圖/高涌誠提供)

▲曲棍球案相關事證。(圖/高涌誠提供)

對於外界認為監察權與偵查權應該獨立,高涌誠說,從他個人的概念來看,司法獨立、檢察應該中立,但是檢察官所有作為包括結論,需要受外界檢驗,他也了解,大家都希望沒有老闆,但他對於檢察官從來沒有指出緩起訴處分正確或不正確,而是指出的辦案程序嚴重疏失,這是程序上的問題,因此他不認為有逾越監察權。

高涌誠以煮菜比喻,一個檢察官處理案件,就好像煮菜有食譜,要照一定程序煮飯,他們沒有去講這道菜好不好吃,講的是沒有放鹽這件事,檢察官要照SOP辦理;發現檢察官程序的缺失,「這樣彈劾都不行?監察院關門算了」,再次強調,這個缺失是經過法務部的認證,的確有缺失。他喊話檢察官,「沒有看過卷證要這樣盲目背書,那台灣司法公信力不彰,其來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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