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勞資爭議!卡關「禁搭便車、勞工董事」2訴求 交通部回應了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到交通部重提訴求。(圖/記者胡順惠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傍晚拜會交通部,針對罷工爭議進行意見交換。(圖/記者胡順惠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10日拜會交通部,就長榮空服員勞資爭議及罷工投票等案交換意見。針對禁搭便車條款及勞工董事2大卡關爭議點,交通部也具體做出回應,並呼籲勞資雙方優先考量旅客權益與飛航安全,回歸理性協商。

長榮航空空服員預計自5月13日起發動罷工投票,傍晚空服員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監事曲佳雲以及監事黃蔓鈴等人拜會交通部進行意見交換。交通部長林佳龍則指派政次王國材以及民航局長林國顯、航政司代理司長葉協隆、參事黃荷婷等所屬單位主管接待。交通部呼籲,勞資雙方優先考量旅客權益與飛航安全,回歸理性協商,就可能替代方案積極尋求共識,有效化解爭議。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到交通部重提訴求。(圖/記者胡順惠攝)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強調,「禁搭便車條款」不會影響到飛行安全。(圖/記者胡順惠攝)

針對工會主張其爭取的權益應為會員專屬的「禁搭便車條款」,資方以「組員資源管理」恐影響組員之間和諧合作等考量,憂慮恐將影響飛行安全,工會表達禁搭便車攸關工會永續發展且無涉飛安等訴求。

交通部表示,理解工會主張的立場,是希望促進工會永續發展,也以飛航安全為最大考量,交通部、民航局及勞資雙方都必須避免任何可能影響到飛行安全的因素,或任何跟飛航操作有疑慮的措施,盼雙方在勞動權益及飛航安全尋求最大交集。

另有關工會訴求公司設置「勞工董事」,交通部表示,理解工會關心員工權益的立場和需求,但目前《公司法》並無設置勞工董事的規定,過去立法院也曾討論,但因涉及整體公司治理制度的檢討,未有共識。

長榮航空3度獲TripAdvisor Travelers’ Choice Awards評選4大獎項肯定(圖/業者提供)

▲針對勞工董事爭議,交通部將請民航局研議在民航法中針對公益獨立董事納入勞動議題專業。(圖/長榮航空提供)

交通部將請民航局研議在依《民航法》第49條之1的規定所訂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公益性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中,對航空公司應設置公益性之獨立董事的資格之一,納入勞動議題專業,以保持超然獨立地位及公正態度,促使運輸業善盡維護飛航安全及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社會責任,並請航空公司研議加強勞資互信的互動機制。

交通部強調,長榮航空勞資雙方多次表示未曾放棄協商,應有協商空間,盼雙方以維護飛航安全及旅客權益為首要考量,在勞資和諧與企業永續之前提下,能各讓一步,秉持理性、互信、平等與耐心繼續溝通,積極縮小差距、化解歧見,儘速達成共識,共創旅客、員工與企業三贏局面。

▲▼長榮航空飛航意願調查表。(圖/讀者提供)

▲長榮航空發出飛航意願調查表,強調這是配合政府主管機關要求,以及維護旅客權益的必要作為。(圖/讀者提供)

另外,空服員工會不滿長榮航空再度發出飛航意願調查表,要求空服員在限期內回覆罷工時是否會配合出勤,若沒回覆直接視為是參與罷工行動,工會認為這同樣是威脅手段。對此,長榮航空回應,因民航局要求本公司提出罷工之緊急應變計畫,包括預估罷工發生時可以維持的運能,因此調查相關作業是配合政府主管機關之要求,以及維護旅客權益的必要作為。

長榮航空進一步指出,該飛航意願調查表是於4月30日發出,雖然問卷回覆期限至5月12日,但因為許多空服員提出諸多罷工相關問題,所以10日公司整理相關問題及解答供空服員參考,才再度重新發出調查表。

長榮航空也特別於問卷中說明,為了讓空服員能不受干擾值勤,於桃空職工進行罷工投票至罷工危機解除期間,暫停事務長於機上考核空服員之作業,並重申值勤期間空服員必須受公司指揮及監督,不能從事工會活動。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