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連2晚安眠藥撿屍LINE「要不要再過夜」露餡 她交內褲驗出DNA

▲▼旅館,摩鐵,房間。(圖/示意圖/pixabay)

▲吳男在溫泉SPA飯店趁著被害人受藥物影響時性侵。(圖/示意圖/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和女性友人到墾丁玩,趁對方服用安眠藥熟睡時性侵得逞;隔天2人到高雄和另一名女性友人同住一房,男子又趁對方睡著時摸胸猥褻。儘管女子醒來覺得身體有異,但不敢確定發生什麼事,直到2天後被吳男再邀出遊過夜,才質問對方是不是「趁機性侵」,接著一狀告上法院。吳男事後賠50萬元和解,並被高雄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吳男和女子都有精神疾病病史,2人相約2017年2月到屏東玩,晚上在溫泉SPA飯店喝完酒回到房間後,女子靠著服用安眠藥入睡,卻被吳男在半夜趁她熟睡時性侵得逞。2人隔天一路玩到高雄,並在當晚和另一名女性友人過夜;女子和女性友人同睡一張雙人床,但又被吳男隔著衣服撫摸身體。

▲▼ 性侵,強姦,少女。(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女子連2晚被吳男性侵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其實被害女子2天晚上醒來都覺得身體有異,但沒辦法確定是否被吳男性侵,直到回家後隔2天,收到吳男傳LINE問「要不要再出去過夜」,才氣得質問對方是不是趁自己服藥熟睡時性侵;得到吳男承認後,女子立刻報警處理,並把內褲交給警方驗出吳男的DNA。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一審認為,吳男雖坦承犯下罪刑,但連續2天犯案難說是「一時情不自禁」,而且造成被害人患上創傷壓力症候群,因此依乘機性交及猥褻罪判處4年6個月徒刑。高雄高分院受理吳男上訴,當時吳男已和被害人以5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最後改判3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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