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文找各取半套約到警察 一句「我28歲想找熟女」救了他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潘姓男子去年4月在家上網,並以「高雄找各取半套」的暱稱在網站「UT HOME網際空間」PO文,疑似想找援交,結果卻被警員假扮的女網友釣出。不過,由於潘男傳送訊息時自稱28歲、想找熟女,高雄地院法官認為他並沒有想找未成年人援交的意圖,加上全程都是使用密語,第三者無法看到內容,因此不構成散布猥褻文字罪,最後裁定無罪。

打手槍,自慰,上網、視訊示意圖。(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潘男在成人網站刊登想找半套的文章。(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潘男2018年4月13日深夜11時許在家使用電腦登入UT網站的「南部人聊天室」,並直接使用「高雄找各取半套」的暱稱刊登一則訊息,內容包含「不知可以約妳、純幫妳安撫、舔弄、不插入、能約半」等曖昧字句。

網路巡邏警員見狀,認為潘男意圖暗示未成年人進行援交,於是使用暱稱為「小琪」的帳號假裝上鉤,對方隨即以密語回應,「妳好,我XXX(姓名),28歲,喜歡成熟的女性想找熟女,方便和妳談談嗎?」搭上話後再循線查出身分並上門逮人;檢方則以網路刊登引誘未成年做對價性交的訊息罪、散布猥褻文字罪將他起訴。

高跟鞋,美腿,女人,性感,鞋子。(圖/達志/示意圖)

▲潘男因為一句「想找熟女」擺脫想找未成年人援交的嫌疑。

對於被指控意圖援交的潘男出庭時辯稱,自己確實有在網站上刊登文章,但當時只是惡作劇的心態,根本沒有想去履行內容提到的那些話,況且UT網站也有標示成人網站的警語,「我跟對方的談話都是密語,其他人無法看到,而且我也不是要找兒童或未成年人。」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潘男在對話中表明自己的年齡、想找熟女,可見他找尋的對象是與自己年齡相仿或是更年長的女性,客觀上難以認定有引誘或暗示未成年人的行為,而半套在通俗用語中是指打手槍的意思,檢查所有私密留言也未發現他有任何露骨形容性器、性行為等文字,因此也不構成散布猥褻文字罪,最後裁定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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