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文件父母稱謂改「家長1&2」 法國會提案修法引爭議

▲2017年法國同志大遊行。(圖/路透社)

▲法國下議院日前通過修正案,將學生文件「父親」及「母親」稱謂改成「父母1、2」。(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法國國民議會為了消弭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歧視,並確保其權利,議員們於12日通過一項修正案,將停止學校文件上兒童監護人以「父親」、「母親」當作稱謂,而改成「家長1」及「家長2」。這項修正案獲得許多民眾的支持,但也引來保守派及基督徒的強烈反對。

綜合外媒報導,法國國民議會(下議院)12日通過一項修正案,規定未來的學校文件中,學生的監護人欄位不再使用「父親」和「母親」,將改成「家長1」及「家長2」來取代。支持這項修正案的共和前進黨議員珀蒂(Valerie Petit)表示,母親和父親的稱謂並沒有反映「同性家庭」的存在,「因此這項修正案的目的在於學校的行政資料中,能夠將兒童的家庭多樣性納入法律中,避免同性家庭的孩子遭受歧視或霸凌」。

▲▼同志,同性婚姻,同性戀。(圖/達志示意圖)

▲此項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希望同性家庭的學生避免受到歧視與霸凌。(示意圖/達志示意圖)

此項修正案受到許多民眾及左翼政黨的支持,不過反對聲浪也不小。保守派和基督教團體認為,此修正案中的「家長1、2」稱謂太不人性化了,屆時可能會導致家庭爭論誰要成為「家長1」,同時也不尊重異性戀父母。

同性家長家庭協會(AFDH)則認為此項法案的初衷是好的,但「家長1、2」的稱謂似乎不妥,應保留「父親」、「母親」,同時再新增「監護人」或「其他」供學生自由填選。報導指出,法國國民議會目前通過該修正案,但未來還是有可能會被參議院(上議院)否決,之後退回國民議會並重新審議。

台灣昨(20)日對於同性婚姻也有新的草案,因挺同、反同派癥結點為法案名稱,反同團體堅決同性間不得使用「婚姻」兩字,挺同派則強力爭取法案一定要有婚姻入名,因此政院版本草案名稱選擇以中性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為名,在21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志還是可以結婚(圖/記者李毓康攝)

▲▼婚姻平權音樂會,1210同志大遊行,同性婚姻平權(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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