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不冰飲料」騙超商店員進倉庫取貨 3男盜刷2萬元遊戲點數

▲ 騙超商店員進倉庫取貨 3男盜刷2萬元遊戲點數。(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 騙超商店員進倉庫取貨,3男盜刷2萬元遊戲點數。(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名19歲吳姓男子曾經在超商打工過,熟悉超商結帳程序,因缺錢花用,竟找來同夥23歲溫男及18歲張男,一同前往超商內,假裝購買不冰飲料,把店員騙到倉庫拿貨,成功盜刷遊戲點數得手約2萬元,並將點數轉售牟利。基隆地方法院依詐欺罪將吳、溫、張3人,分別判有期徒刑7、9、5個月。

檢警調查,2018年3月14日清晨5時許,吳、溫2人借住在張男家,因缺錢花用心生歹意,吳男想到自己會操作超商收銀台。吳男約溫男、張男2人,到基隆市中山區某便利商店,溫男假裝購買不冰飲料,先把超商店員騙進倉庫內取貨,張男迅速到櫃檯操作收銀機,列印出線上遊戲點數購買條碼,交給吳男盜刷條碼時,沒想到,櫃檯收銀機發出聲響,紀姓店員在倉庫內聽到,趕緊跑出來查看,3人見狀趕緊騎車逃逸。

但吳、溫2人仍不死心,同年月15日凌晨3時許,又前往暖暖區某處超商,再用相同手法,把店員先騙進倉庫後,成功盜刷遊戲點數1萬45元,隨後逃逸;同年月15日改由張男騎機車與吳男一同犯案,又得手1萬元遊戲點數。受害店員發現後,除自行賠償外,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後,以車追人,順利逮捕3名男子。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吳、溫2人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取財,得手2次,未遂1次,依詐欺罪各判處吳、溫二人7、9個月;而張男參與第3次犯罪行為,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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