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將關閉4監獄 法界:我國可從改善監獄人權做起

▲▼監獄,受刑人,監獄管理員,獄政人權,鐵窗。(圖/記者周宸亘攝)

▲荷蘭將關閉監獄,律師認為,以此為鑑,我國更應該改善監獄人權。此為示意圖。(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根據外電報導,荷蘭因犯罪率下降,政府打算關閉4座監獄。歸納原因,除了犯罪率低以外,荷蘭政府的寬鬆毒品法令、關注於矯正與非處罰功能的刑罰、以及有效率的電子腳鐐系統,是荷蘭得以關閉監獄的原因。法界人士認為以荷蘭為借鏡,我國政府若有決心改善監獄環境,可以從改善監獄人權開始做起。

根據《每日郵報》(Daily Mail)報導,荷蘭目前因有著自1980年以來最低的犯罪率,政府正在考慮關閉境內4座監獄。其實荷蘭早在2013年就計畫關閉19座監獄,但因影響工作權益而招致監獄工作人員抗議,使得荷蘭政府決定從國外接受受刑人,包含挪威、比利時等地的受刑人都送到荷蘭監獄執行。但荷蘭監獄中目前仍有約1萬3千張空床,逼得荷蘭政府必須關閉監獄。

另據《獨立報》(The Independent)2017年的報導,認為荷蘭自2004年起犯罪率即穩定下降。當時的報導歸咎原因,認為荷蘭較為寬鬆的毒品法令、關注於矯正與非處罰功能的刑罰、以及有效率的電子腳鐐系統,讓受刑人不再只能關在牢裡,而能重新回到職場。

對於荷蘭政府的作為,律師李大偉表示,對比我國政府的狀況,可分為3個層次探討。第一是降低犯罪率,減少入監的受刑人;第二是改善監所人權,讓矯正更有效果,減少再犯入監的受刑人;第三則是做好假釋審核與復歸社會的配套措施,讓受刑人早日復歸社會。

李大偉進一步表示,第一層次減低犯罪率的問題牽連廣大,並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但第二層次與第三層次的問題,都是政府從現在開始努力,就能很快取得效果的工作。就第二層次來說,監所不注重人權,人滿為患、生活環境不好,當然影響監所矯正的效果;另外受刑人心懷不滿服刑,對監所也會心生怨懟,出監後再犯的可能性當然居高不下。

而第三層次就是假釋審核與復歸社會的配套措施。李大偉解釋,如同荷蘭的電子腳鐐監控系統,我國雖然也有類似的設備,但只用於夜間再犯率高的性侵犯,並未廣泛使用,非常可惜;再者,我國假釋審核制度備受詬病,導致假釋成功率低、假釋中犯案率高,有必要全面重新檢討假釋審核制度。最後就是復歸社會的問題,李大偉希望政府能正視監所教導受刑人謀生技能的專業工作,而非僅僅政策性的「一監所一特色」,讓受刑人學習已經不符社會需要的工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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