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3.3萬元逃亡10小時 惡男代價是7年6月牢獄還要還錢

持刀搶劫示意圖(圖/達志/示意圖)

▲惡男持摺疊刀搶劫落單女子。(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今年2月在旱溪郵局旁,見到謝姓女子獨自進入車內,竟趁隙開啟副駕駛座車門,拿出預藏摺疊刀架住對方頸部,恫稱「你乖乖配合,如果不配合,就一刀把你捅下去」,逼迫交出2900元財物,還指示對方提款3萬元,得手後隨即開車逃離現場!而他不到10小時就被警方逮捕,近日也被台中地院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並要追徵其價額。

據判決書提到,謝男得手3萬2900元現金後隨即開車逃離現場;謝女獲釋後立即報警,全案因此曝光。警方10小時內逮到謝嫌,但她身上僅剩1萬1200元現金。

陳嫌坦承犯行,而法官審酌他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金錢,竟僅因見被害人為落單女子,即趁隙開啟副駕駛座車門而進入車內,並以預藏摺疊刀架住頸部,同時以言語恫嚇之方式強盜現金3萬2900元、自用小客車、汽車鑰匙、女用黑色包包、行動電話、皮夾、金融卡、行車執照等物,因他目前在羈押中無法與對方和解、賠償損失,且犯後坦認全部犯行,原來從事吊車、水電工作,依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另未扣案之犯罪所得1萬1200元沒收,並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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