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修120學分才能繼續執業 醫院卻要護理師「自假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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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年修120學分才能執業,北市聯醫卻要護理師「自假進修」。(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五一勞動節,醫護也上街爭勞權!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表示,依法規定,護理人員須於6年內修完120學分,才可換照執業,但院方卻要求員工利用自假進修,十分不合理,希望醫院能讓員工享有公假上課,「畢竟這是工作必須的學分,雇主本來就應該負擔,且一年只需20小時,雇主絕對負擔得起。」

目前只有公立醫院的護理人員能以「公假」進修學分,任職於私立醫院者,只能利用自假或特休假上課,或者規定需綁約多年者,才得享有公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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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立委林淑芬日前在衛環會上就為護理人員抱不平,質問「難道他們進修只是為了個人利益嗎?」要求衛福部研議修改規定。而衛福部次長薛瑞元回應,「可以討論看看」。

▲台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圖/記者嚴云岑攝)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參加五一勞工遊行。(圖/記者嚴云岑攝)

北市聯醫則回應,依據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暨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7條規定,護理人員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課程積分120點,護理人員及各醫事人員執業皆受限於前開規定方能執業。護理部馮容莊部主任表示,「護理人員接受繼續教育課程是讓自身專業成長及執照展延,以維持自身工作權益。」

本院竭盡於院內在職教育訓練,往年皆辦理約17場研習班訓練,皆有申請教育訓練積分,單位依業務需求及人力許可下,護理同仁為獲得積分認證,進行個人執業及專業成長之養成,更與醫療機構醫事人員執業權益密不可分,雙方之間在合理之範圍取得平衡,以達到機關及個人雙贏之成長。

下午蔡旻璋受訪時,除了提到公假進修外,更為護理人員發聲,希望把工會組成門檻從30人降到5人,「只要由3名理事、2名監事就能組。」台灣工會組成率僅有7%。蔡旻璋提到,護理師班表複雜,勞檢若沒有陪檢員陪同,難以揪出違規,但目前僅規定企業工會才能參與陪檢,希望未來能開放讓職業工會成員也能擔任陪檢員一職,讓勞工權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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