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雄獅外洩36萬筆個資 消基會提團體訴訟求償363萬

▲▼    雄獅旅行社外洩36萬筆消費者資料         。(圖/消基會提供)

▲日前雄獅旅行社遭到駭客入侵,導致36萬筆的消費者個資外洩,多位消費者還被詐騙金錢,最高甚至損失68萬元,因此消基會今天正式提起團體訴訟向雄獅求償363萬9592元。(圖/消基會提供)

消費中心/綜合報導

日前,雄獅旅行社驚傳遭不明人士入侵,竊取旅客購買機票、訂房或自由行訂單資料,共約36萬筆銷售資料外洩,甚至導致有消費者被詐騙;對此,消基會除接獲消費者申訴,也發函給雄獅提出解決方案,但其卻拒絕賠償;因此,消基會今(3/1)提起個資受害者團體訴訟,求償363.9萬元,成為國內首宗個資法團訟。

消基會指出,雄獅對於消費者個人資料保管,應依個資法第27條規定,採行適當安全措施,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並應依主管機關所訂處理辦法,於內部管理設定所屬人員不同權限,並控管其接觸個人資料並進行資料加密。

然而,雄獅卻顯然未依個資法以及處理辦法規定進行處理,導致高達36萬筆消費者個人資訊遭洩漏,顯然違反前揭個資法規定。消基會說,由於消費者幾乎是因詐騙集團掌握行程資訊等資訊,導致多數人都不疑有他而受騙,所以雄獅應依個資法第29條第1項規定,對於消費者所遭受詐騙金額負責。

消基會表示,本次接受消費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因進一步遭受詐騙受害的消費者,計有18名,其中被詐騙金額最高者達68萬多元,整體總計被詐騙了3,159,592元;另依個資法第29條第2項準用個資法第2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合計本案共有24位消費者,受騙損失加上精神上賠償,金額達3,639,592元。

消基會指出,雄獅為國內知名旅行社,創造年營收高達267.84億元成績,足證雄獅深受消費者信賴,自應為消費者提供嚴格個人資料保護機制;然而雄獅竟未盡控管責任,就消費者因雄獅過失洩漏個人資料,導致本於隱私權遭受侵害所產生之非財產上損害,各別請求新臺幣2萬元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消基會除今天提出訴訟,後續也將繼續服務尚未提出團訟申請的受害消費者,呼籲若民眾也是此案的受害者,要儘快跟消基會聯絡,一起加入團訟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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