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hr輪班間隔恐不保 護理團體衛福部抗議:勿當血汗幫兇

▲醫護過勞抗議。(圖/記者嚴云岑攝)

▲11hr輪班間隔恐不保,護理團體衛福部抗議:勿當血汗幫兇。(圖/記者嚴云岑攝,下同)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衛福部今(23)日上午邀請醫師公會等團體,討論《勞基法》第34條第2項但書適用情形,恐將輪班休息時間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北市聯醫企業工會、護理師產業工會等團體抗議,公會組成都是督導、主任級,無法反應基層心聲,砲轟衛福部打著「捍衛醫療及勞工權益旗號」,實際上卻與資方聯手,讓醫護陷於過勞。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高醫大醫療事業企業工會、嘉基企業工會、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等10餘團體上午齊聚衛福部門口,高喊「輪班間隔要11,醫護社福要保障」、「人力補不夠,天災變人禍」等口號,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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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表示,現型勞基法第32條、第40條適用,本來就是針對突發狀況的彈性調整措施,明訂特殊情況可以延長當日工時,或停止假日出勤,跟用不到34條的例外條款,「這只是掩蓋醫院、財團法人不想補人的事實」。

▲醫護過勞抗議。(圖/記者嚴云岑攝)

▲北市聯醫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

高醫大學醫療事業企業工會前常務監視陳光輝則表示,國際勞工公約在1977年明定輪班醫護人員休息間隔不得少於12小時,但衛福部卻在勞基法修惡不到2週,積極召開勞資協商,研議縮短輪班間隔為8小時,「根本是讓勞工權益倒退嚕。」

處理過阿里山小火車翻覆事件、集體食物中毒的嘉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巫文安則提到,在遇到特殊狀況時,用32條、40條補足人力即可,絕對不是用想像空間過大的「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來為僱主大開後門,將例外變原則,如此只會讓雇主以最少人力成本,獲得最大利益。

衛福部照護司司長蔡淑鳳。(圖/記者嚴云岑攝)

▲衛福部照護司司長蔡淑鳳。(圖/記者嚴云岑攝)

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則提到,醫護人員在很早以前,就納入變形工時條款,遇到八仙塵爆、復航墜機等事件時,醫護人員也會「主動」留下加班,希望衛福部能堅守最後底線,不要讓例外變常態,「就算不能跟上國際的12小時,至少也要維持11小時。」

對於醫護工會的抗議,衛福部照護司司長蔡淑鳳特別在研討會開始前重申立場,只有在遇到重大疫情、不可抗拒事件、緊急救護等3項狀況,才可透過勞資協商縮短輪班工時,「否則依然還是以11小時為原則」,今日開會只是要明定3項狀況,讓醫院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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