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袋女斑馬線上硬衝「公車貼背開過」 網友傻眼:當自己家?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這究竟是來不及還是貪圖一時方便呢?有網友16日在臉書「爆料公社」PO出一段影片,只見一名打扮時尚的女子站在車來車往的馬路中間,明明是綠燈仍執意過馬路,看起來險象環生。而這段影片也意外引發網友對於該不該禮讓這樣的行人的爭論,「只能說撞到她的話,真是太衰了。」

馬路當自己家走?提袋女綠燈過馬路。(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女子站在路口,與行使而過的公車只有一步遠的距離。(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影片中,該名女子手提一個大袋子,穿著相當時尚,她站在台北市南京東路與吉林路口的斑馬線上左顧右盼,從旁邊呼嘯而過的不是公車就是轎車、機車,她停等了幾秒確定車流減少,這才趕緊加快腳步通過路口。而從另一條道路的號誌燈看來,女子當時通過的路口應該是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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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將這段影片PO上「爆料公社」並指稱,「就是有這種人,把馬路當自己家走,如果發生事故,浪費警力及醫療資源!」其他網友看完也紛紛留言附和,「狗都會看紅綠燈過馬路了,人類怎麼都還學不會啊?」、「只能說撞到她的話,真是太衰了」、「還有邊過馬路邊滑手機的,一臉走在斑馬線上就無敵的樣子」。

▲▼機車待轉區,兩段式左轉,機車族,通勤,機車騎士,交通,空氣污染,空汙,pm2.5,移動污染源。(圖/記者李毓康攝)

▲先前高雄有一名機車騎士撞上違規的行人,結果對方只罰300元,他卻有可能面臨3600元的罰鍰。(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不過,也有網友替女子令人捏一把冷汗的行為緩頰,「或許是路口太大,她來不及走完吧」、「至少她有在看來車」;還有人搬出「行人帝王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說,「不管路口是紅燈還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就是有絕對路權。」

一名柳姓網友更貼出上述法條內容補充,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台灣的法律是這樣的,行人違規罰違規,但開車沒有禮讓也是違規,不會因為是行人違規你就沒事,既然不管紅不紅燈都要禮讓,不如直接讓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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