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0年老婆卻跟小王跑了 綠帽夫得憂鬱症卻告不成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人妻外遇小王。(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羅姓男子結婚將近20年,但卻發現妻子外遇賴姓人夫,2人不但經常相揪出遊,還有親密的舉動,還曾一起上摩鐵,氣得他在2014年7月協議離婚,但事後得知前妻還是繼續跟賴男開房間,氣到罹患憂鬱症,因此又提出在今年5月提出民事侵權告訴,要求精神賠償100萬元,但法官認為他早就知道妻子外遇,都過了2年才提告,民事請求權已消滅,因此判前妻獲免賠。

據判決書,羅男提告後,向法院提供2014年間6月間嗆妻「你跟他私奔還搞不清楚狀況」、 「總比你私底下和他約會好」的對話錄音檔,證明妻子確實外遇,希望求償100萬元,不過合議庭告知,根據法律規定,侵權行為所產生的賠償請求權,從請求人得知有損害、賠償義務之時起算,如果2年都不行使,就會消滅,因此債務人可以拒絕給付。

對此,羅男供稱是因為一直拿不到妻子外遇、通姦的具體證據,才會沒有提出告訴,不過合議庭認為羅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實際上並不是跟通姦行為有關,他也早就知道前妻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因此認定全案已過民事請求權,判羅前妻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 版權聲明:圖片為版權照片,由CFP視覺中國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台未經CFP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違者必究!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