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洩被害人姓名爭議後 再查海大教授摸私處、邀性愛案

高鳳仙(圖/取自監察院網站)

▲監察委員高鳳仙。(圖/取自監察院網站)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高鳳仙才因為外洩遭性侵被害人姓名,引起外界譁然之後。在海洋大學日前教授教授承認曾對女生親吻、襲胸、觸摸私處,但學校性評會卻裁定不構成性騷擾一案上,高鳳仙24日也宣告介入調查。

海洋大學一名助理教授,邀約女學生外出後企圖性侵害,在女生向學校性評會告發後,該教授也坦承有親吻、襲胸、摸私處、性愛邀約等行為,但最終卻判定不構成性騷擾,這讓女學生氣得基隆地檢署提告,又透過媒體報導,才驚動教育部;而監察委員高鳳仙也介入調查。

其實,高鳳仙處理多項性侵害陳情案,輔仁大學先前的性侵案,王姓男學生性侵學姊一事於今年1月底,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處3年6個月。這起事件在社會掀起討論,佔據諸多媒體版面,讓監察委員高鳳仙也介入調查;不過,今年8月由她署名的調查報告出爐,竟出現被害人名字,被外界批評有洩密、造成女學生二度傷害。

儘管監察院立即修改了報告內容,將「被害人」改為「A女」,但早已來不及,調查報告已流傳多時。另外,當時輔大女學生向監察院檢舉函中也寫到高鳳仙查案的過程,指出高鳳仙早有預設立場進行訪談,「高監委於訪談過程中,對於輔大校方企圖扭曲事實,以卸責及教育部調查程序不正義等情事不予徹查,反之隨之起舞」。

檢舉函也指出,高鳳仙在105年11月2日到輔大進行調查當天,遲到1個多小時,延誤了調查訪談的時程,且在訪談輔大校長、副校長、學務長等14人,只用了不到4小時時間,最後以晚上有飯局為由匆忙離開。

對於在報告中暴露了被害女學生的姓名,高鳳仙則解釋,只有在「註解處」,且內容是當初女學生男友貼出的內容,早已經是公開的訊息,且女學生有簽署同意書,同意網路媒體轉載性侵案相關內容。至於有人向監察院檢舉此事,高鳳仙則說,監察院從善如流,把名字改成「A女」,她也向該女學生表達歉意。

如今,高鳳仙再次介入性騷擾相關案件,她表示,在檢視海洋大學性侵案的相關資料後,認為疑點甚多,有釐清真相之必要,所以從24日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表示,本案調查重點為:陳姓助理教授有無性騷擾或性侵害女學生?學校及相關人員有無依規定通報?性平會及調查小組之組成是否合法?海洋大學及其性平會有無偏袒、不公或處理違失?女學生有無因本案而學業延宕、罹患憂鬱症或受到二度傷害?教育部有無善盡督導責任?

即便先前有傳出洩漏被害人姓名的情形,高鳳仙這次則強調,監察院希望有關單位能公平處理本案,勿縱勿枉,保護被害人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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