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納勞基法恐生變? 衛福部提修法備案求「同等保障」

衛福部大樓,衛福部。(圖/記者嚴云岑攝)

▲醫師納勞基法可能還有變數?衛福部認為若與勞動部對工時認定遲遲沒有共識,擬從修醫療法著手處理,圖為衛福部大樓。(圖/記者嚴云岑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先前已經承諾在108年9月要讓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不過現在卻傳出勞動部無法接受衛福部所提出醫師工時指引,能否順利納入恐生變數。衛福部表示,已經提出備案,可從修改《醫療法》著手,加入職災賠償保障、退休金制度、工作契約等規範,目標讓醫師即便沒有納入勞基法,也享有等同的權益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衛福部立場是傾向納入《勞基法》,但現在有一個變數在於「工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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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崇良說,衛福部訂定的醫師工時指引已經送勞動部討論,規範醫師每週工時80小時,而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規定不得超過28小時,但是勞動部認為兩項工時都仍太長。目前認定最長的保全業每週也不過72小時,連續工作最長則是12小時,一旦放寬,恐怕其他各行各業通通都來要求比照辦理。

石崇良指出,醫療有其特殊性,一定要另外認定,若無法依照目前規劃的指引工時規範,醫療體系將無法順利運作,更衝擊民眾就醫權益,等待時間恐怕是現在的兩倍。若勞動部一直無法接受,衛福部也有另外的計畫,修改《醫療法》來給予醫師在《勞基法》當中應有的保障,包含三大面相:工作契約訂定、退休金制度、職業傷害賠償。

填補納勞基法缺口!衛福部砸1億,明年增100名整合醫師。石崇良。(圖/記者嚴云岑攝)
▲醫事司長石崇良說明,修醫療法三大面相包含工作契約訂定、退休金制度、職業傷害賠償。(圖/記者嚴云岑攝)

勞保條例裡有職業傷害補償相關規定,但不是所有醫師都有勞保。石崇良說,公立醫院有公保,法人醫院也有被要求應該納入勞保,至於私立醫院僅有志願性質,但這也是醫療人員佔最多數的部分。修改醫療法以後可以強制除了公立醫院以外的醫師都要納入勞保

不只是這樣,石崇良說,勞保有所謂「投保薪資上限」問題,一旦發生職業傷害補償會不夠,所以《醫療法》修法進一步要求職業傷害補償最高是以「平均薪資」計算

他舉例,一般投保薪資三萬五千多,平均薪資則可以達到五十萬,若以死亡最高賠償42個月算,以投保薪資計算僅幾百萬,平均薪資計算則可賠到兩千萬,差距相當顯著,這一點不管公私立醫院都一體適用。

石崇良強調,納入《勞基法》仍是第一優先,但若勞動部仍無法同意,衛福部也不能等。醫師符合勞基法規範確定後年要上路,明年之前一定會確定是要納入《勞基法》,或者走《醫療法》

若是後者,醫事司規劃在今年底前提出修法草案,明年送立法院審議。石崇良重申,除了工時是逐步漸進,108年9月1日之前一定會讓所有受僱醫師得到勞基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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