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悲痛輕生…113天後偵結公告 陳國星獲不起訴處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國文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疑似誘姦作家林奕含,台南地檢署經過113天偵辦後,21日公布偵查終結公告中出現「妨害性自主,本股,陳○星,不起訴處分」等字樣。針對不起訴之理由與其相關調查,台南地檢署襄南檢主任檢察官陳建弘表示,22日上午10時舉行結案記者會說明詳細原因。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作家林奕含、國文補教名師陳星(陳國星)。(圖/翻攝自林奕含臉書、中天新聞)

林奕含於4月27日在家中輕生,其父母親翌日透過出版社發表聲明:「謝謝大家的不捨……我們夫妻有幾句話想說……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糾纏著她的夢魘,也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

聲明內文提到:「《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奕含在年輕時,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書中的女主角,思琪、曉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才隱晦分寫。她寫書的目的,是希望社會上不要再有第二個房思琪,希望天下的父母、善良的男孩、女孩和男人,都能用溫柔和溫暖的心靈來一起保護房思琪們。」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2017/08/21偵結公告,出現「妨害性自主,本股,陳○星,不起訴處分」等字樣。(圖/翻攝自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公告網頁)

▲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2017/08/21偵結公告,出現「妨害性自主,本股,陳○星,不起訴處分」等字樣。(圖/翻攝自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結公告網頁)

該聲明一出,各界肉搜發現林奕含疑似與陳國星有關。檢察官陳建弘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陳姓補教老師疑似涉有妨害性自主一案,自5月1日上午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偵辦後,已陸續展開多項偵查作為,除已依法傳喚陳姓補教老師到案說明外,並完成搜索程序,6月改偵字案偵辦。而陳國星也發表聲明,承認曾與林奕含交往2個月,分手後獲妻子原諒。

台南地檢署不願向外界透露林奕含案偵辦過程與相關內容,面對外界擔心沒有進度,檢方雖然強調偵查不公開,也表示若查到某個段落,就會公開說明。檢察官與偵辦人員陸續傳喚林奕含家人、精神科醫師、閨密、同學與陳國星等人,並從健保署調閱林奕含的就醫記錄,並閱讀林奕含遺作以釐清細節與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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