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行駛國道爆胎率高3成 上路前做好檢查避免被罰6000元

▲林嫌駕車竄逃,於台南仁德區二仁路2段奇美博物館附近,因車輛爆胎無法行駛而棄車。(圖/記者林悅翻攝)

▲爆胎恐釀車禍。(示意圖/資料畫面/記者林悅翻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炎炎夏日不少人會利用假日出遊,但高溫也容易導致爆胎,高速公路局統計,去年6至8月爆胎事故占全年爆胎事故32%,提醒民眾行車前應檢查車輛及輪胎深度,若發生輪胎皮脫落或輪胎深度不足,可能會被開罰3000至6000元罰鍰。

高公局表示,去年6至8月共發生119件高速公路爆胎事故,占全年370件爆胎事故32%,以每月平均發生31件而言,夏天爆胎事件約較平均值多出2至3成,民眾行駛國道前應經查檢查胎紋、胎壓、輪胎是否龜裂、硬化等異常情形,若行車途中遇到爆胎,應放開油門減緩車速,不要急踩煞車,並緊握方向盤讓車輛滑行至路肩,並開啟危險警告燈及放置告示牌,車上人員應全員下車至安全處待援,而國道服務區也有提供胎紋深度計及胎壓偵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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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公局提醒,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途中不得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3000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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