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女秘書房內…跳出咬乳又戳下體 理事長怪:妳錯在太漂亮

▲賴萬枝曾多次為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沒想到竟捲入性侵醜聞。(圖/翻攝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官網)

▲賴萬枝曾多次為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沒想到竟捲入性侵醜聞。(圖/翻攝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官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灣勞工運動領袖之一的賴萬枝2014年受邀參加某銀行舉辦的兩天一夜勞工教育活動時,涉嫌性侵女秘書(以下簡稱A女),事後還怪被害人「長得太漂亮又優秀」,才讓他忍不住,並否認一切犯行。法官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賴3年2月。

賴萬枝曾擔任全國金融業、銀行員工會理事長,多次為勞工、女性等弱勢族群發聲,還曾入選民進黨2012年不分區立委名單,如今捲入性侵醜聞,讓許多人非常驚訝。判決書指出,時任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副理事長賴萬枝在2014年6月12日因參加活動入住南投縣明山森林會館,飯後和友人一起唱KTV、飲酒作樂,喝到每人都有酒意後便到A女房內休息。沒想到賴萬枝躲藏在A女房內,等到其他人離去後才趁機性侵被害人。

A女以為大家離開後便準備入睡,沒想到賴萬枝突然撲上來舔咬她的乳頭,另一隻手還順勢往下摸戳她的下體,嚇得放聲大叫,「你給我走!你給我滾!」,並奮力抵抗。但賴萬枝沒有因此退縮,還走到門邊將門反鎖,看著A女說,「這件事情,我有錯,但是妳也有錯,因為妳太優秀了,而且長得很漂亮」,最後仍因遭到對方強烈抵抗而作罷離開。

審理期間,賴萬枝的律師辯稱,被害人當下沒有立即報警,且隔天表現也和一般人一樣,正常互動,不符合常理。法官認為,每個性侵被害人的反應都會隨當時情況而定,A女因還在活動中不宜聲張造成他人困擾而保持沉默,且被告和她也是上司下屬的關係,第一時間這樣的反應實屬合理。

法官指出,據A女同行友人證稱,事後她反應不如平常熱絡,且還聽到賴萬枝向女方道歉並陳諾賠償。此外,A女事後罹患「創傷症候群」,也有診斷書證明,乳頭、下體皆有撕裂傷,證明性侵一事確切屬實,且賴犯後毫無悔意,於是依強制性交罪判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