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查長庚列四大缺失 王瑞慧董事長保住了

▲▼衛生福利部專案小組前往桃園長庚醫院實地查核,專案小組召集人蔡森田、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明結果 。(圖/記者洪巧藍攝)

▲衛生福利部專案小組前往桃園長庚醫院實地查核,專案小組召集人蔡森田、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明結果 。(圖/記者洪巧藍攝)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林口長庚急診醫師集體離職事件延燒將近一個月,衛生福利部專案小組今(26)日前往桃園長庚醫院實地查核。專案小組召集人蔡森田表示,查核結果發現共有四大缺失應該改善。不過並沒有嚴重缺失足以依據《醫療法》停職董事,也就是說長庚董事長王瑞慧確定保住董事長職位

蔡森田表示,今日分別針對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的董事會治理、醫師任免制度、法人財務、及急診人力等方面聽取報告並進行查證與詢答,也同時分別約談董事長、重要幹部及多位遭免職之醫師,聽取意見以協助釐清。專案小組於實地查核後立即召開會議,最後就其制度上提出四大缺失應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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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會治理權責應予釐清
該法人董事會與所屬決策委員會、行政管理中心之權責不明,且人事有部分重疊。決策委員會雖經董事會授權處理院務,但重大事項之決策仍應回歸董事會,並於章則或組織規程中明定,而董事會成員同質性過高亦應矯正。此外,決策委員會之委員組成、議事決策方式、主任委員任免程序,均有應改善處,以避免一人決策。

2.醫師任免應審慎並符合程序正義
有關醫師考核與任免程序應更有制度,建立程序規則,如平時考核、專案考核、申訴救濟等。醫師免職程序應更慎重,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並建立對處分結果不服之救濟程序,避免球員兼裁判或一人決策

3.財務操作不應影響醫院經營
該法人持有上市公司之股份,應分散或採取更多樣化之投資策略,並公開其投資方式以確保其法人財務穩健。另,該法人並應避免因持有之上市公司股票利益考量而影響醫院經營管理。

4.急診人力應盡速調整補充避免影響民眾權益
經查該法人之基隆、台北、林口分院之急診醫師人力經積極慰留與人才羅致已趨穩定,於八月底前應能維持正常運作不致影響民眾就醫權益。惟雲林長庚之急診人力雖也在積極補充,但仍應加速進行。此外,不應以急診部門之收支盈虧作為績效管理。

至於外界關心,長庚董事長王瑞慧是否會遭到停職?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表示,今天各委員討論後認為,沒有發現重大過失符合《醫療法》第45條的相關停權處置

石崇良說,後續會再召開一次會議,以公文方式行文長庚,內部管理制度或者作業程序層面缺失,會限期3個月修正完成,否則會持續予以行政指導。醫師任免、急診人力等問題,後續會列入醫院評鑑查核項目來予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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