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律師這一行

▲▼台南夫妻到台南地方法院打離婚官司,莽夫駕車撞死律師,妻重傷搶救中。(圖/翻攝畫面)

洪姓男子駕車追撞正在打離婚官司的李姓妻子及陪同出庭的黃姓律師,造成妻子和律師死亡。(圖/翻攝畫面)

悲劇發生後,收到很多朋友的關心,提到經常處理離婚訴訟,可能要小心這類型的事件。

在這個瘋子充斥的世界裡,本來什麼就都有可能發生。只是律師、社工、仲介、業務、法官等等接觸各色人等的工作,比較容易遇到而已。每天,你我都會遇到不理性的人,有些人暗地裡咒罵,有些人明著動刀動槍。我是個比較樂觀的人,總覺得如果有天遇到,那也就遇到,誰又能控制別人的行動呢?我們唯一能控制的,只有自己的舉止行為與動心起念罷了。

大家都很討厭律師,總覺得做這一行的人,就是顛倒是非的傢伙。「律師與吸血鬼有什麼不同?吸血鬼只在晚上吸血;律師白天晚上都吸血」,不過就是這樣嗎?律師反正就是比吸血鬼還可惡的職業。不過,大部分的律師,真的只是想幫當事人解決問題而已。所有的業障,在當事人找律師前,就已經決定結果了。有人家暴、外遇、性侵,然後把所有的業障歸到律師身上,認為都是律師的能力不足,所以離婚、有罪、無罪,這不是太荒謬?決定結果的,不是法官、不是檢察官、不是律師,不是那個指控的人,而是自己,不是嗎?

▲律師,印章。(圖/視覺中國CFP)

大部分的律師,真的只是想幫當事人解決問題而已。(圖/視覺中國CFP)

我喜歡幫人家解決問題,法律不過只是解決問題的其中一種工具而已,人生有太多事情,法律根本解決不,或者,法律也就只能這樣而已。所以,有些事情,想開一點,傷害自己或別人,解決不了問題,特別是感情。

「感情不就是你情我願,最好愛恨扯平兩不相欠。感情說穿了,一人掙脫的、一人去撿。男人大可不必百口莫辯,女人實在無須楚楚可憐,總之那幾年,你們兩個沒有緣。」

看了這個悲劇,想法大概只有,「露と落ち、露と消えにし、我が身かな、浪花のことも、夢のまた夢。」而已(身隨朝露而生,隨朝露般而去,我這短暫一生,即使風起雲湧,也只是,繁華夢一場。/豐臣秀吉辭世詞),反正這份工作就是這樣,盡心就是了,其他的也不用擔心了。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原文刊載於作者臉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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