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熱賣主力保單 需設管理小組嚴查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許多保險公司大推主力商品,卻忽略資產配置與訂定合理費用率。保險局11日表示,明年起將強化保險商品售後管理機制,要求保險業設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若熱賣的主力商品送審精算假設與售後實際經驗偏離程度過大卻未做任何因應措施,將有可能吃上罰單或解除經理人或董監事職務。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有設立保險商品管理小組,定期檢視各項商品售後管理機制,但有些公司並沒有做得很完整,因此保險局正研擬修正「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其中特別明訂公司內部的保險商品管理小組所需採取的管理機制。

明年起,保險商品管理小組必須特別檢視3項:1年期以上人身保險商品的資產配置計畫執行情況、保險商品定價合理性分析應含費用率適足性,及熱賣的主力人身保險商品送審精算假設與銷售後實際經驗偏離程度。

張玉煇說明,所謂熱賣的主力人身保險商品,是當年度新契約保費收入占前90%的前10項商品。當這些主力商品的偏離程度達10%、非利變型保單投報率達1碼、利變型2碼,公司應該要採取因應措施,例如:決定停售或調整資產配置。管理小組必須檢視過去5年的主力商品,且會逐漸增加,最多檢視至過去10年。

而依照現行規定,保險業管理小組由副總主持,需每半年召開一次管理小組會議,檢視售後的所有商品。若管理小組檢視後,公司需要做出因應措施,應提報董事會。

該項修正預計於明年起1月1日起執行,雖然管理小組會議不需報金管會,但金管會可查閱。若保險公司違反上述準則,張玉煇表示,保險局可以依違反內稽內控,罰款60萬元至600萬元,還可以用保險法第149條「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最重可以解除經理人職務、或解除解除董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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