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戲爆血管、20天沒吃飯 林依晨「23歲立遺囑」!

記者田暐瑋/綜合報導

「零負評女神」林依晨出道15年形象一直正面,電視劇作品成績也不俗,偶像劇女王的寶座當之無愧,但因為拍戲太拼命,不只20天沒吃飯,睡眠時間又少得可憐,2008年腦部長出囊腫,讓她開始學會緩下腳步,卻也擔心自己可能突然撒手人寰,23歲年紀輕輕就立下遺囑。

林依晨直播自爆「明年當媽」。(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

▲林依晨。(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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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依晨從小父母分居,媽媽的管教甚嚴,當她高二時,媽媽因為中風生病,才知道家中負債上百萬元,她在一夜之間長大,不願向爸爸低頭求助,咬牙扛起家計,自此踏入演藝圈,連拍《18歲的約定》、《天外飛仙》、《惡作劇之吻》等經典名劇,最後更靠著《惡作劇二吻》奪下金鐘影后的寶座。

▲林依晨母親節發文(圖/翻攝林依晨微博)

▲林依晨和媽媽。(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

靠著回憶人生過往經歷來連接戲中角色,林依晨坦言每拍一部戲都很耗損精力,曾創下20天沒吃飯的驚人紀錄,更曾經3天只睡了50分鐘、6天6夜沒睡,再拍攝《蘭陵王》時,更是不用替身上場,被倒掛在城門上丟進水裡,導致眼周血管爆裂。

林依晨。(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YouTube)

▲林依晨。(圖/翻攝自林依晨微博、YouTube)

因為工作需要有危險演出,加上常常要搭飛機四處跑,林依晨擔心哪天可能會發生「萬一」,只留下媽媽一個人,23歲就立下遺囑交代後事,不希望有遺憾,2008年她發現腦下垂體蝶鞍部有顆2公分的囊腫,才開始放鬆自己,不再沒日沒夜地拍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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