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擬新規:學生有吸毒行為,校方不能退學處分!

▲▼吸毒,針頭,毒品。(圖/CFP)

▲示意圖。(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雲南省檢察機關統計,省內未成年人的案件中,有80%左右都有是涉毒,吸毒與毒品犯罪有向校園蔓延的趨勢,近期還擬定《雲南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學校發現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不能開除學籍,也不能歧視,應督促吸毒者戒毒。目前,中國各省學校並沒有規定學校不能以吸毒為由來開除學生,雲南省此次特別開出新例。

據《都市時報》報導,雲南省檢察院表示,地方80%左右的未成年人案件都是由毒品引起,普洱市、德宏州地方檢察機關辦案時,都有發現毒品犯罪往校園蔓延的情況,其中學生以販賣毒居多,以督促全面檢查校園吸毒、販毒的狀況。

中國2016年就流行俗稱「冰毒」的新型毒品為迷幻藥物,形成吸食是一種追求時尚風俗,還流傳一句話「要想身材好,就用壺壺漂」,導致許多未成年人吸毒,同學圈淪為毒友圈。

據報導,西山區人民檢察院未檢辦工作人員申蓉表示,昆明市在校學生涉毒的情況也逐漸增加,幾乎都是吸食大麻,而海洛因、搖頭丸、甲基苯丙胺倒不常見,「學生大多還是是販賣毒品為主。」

雲南省近幾年越來越多多學生吸毒,特別擬定《雲南省禁毒條例(修訂草案)》,當學校發現在校學生有吸毒行為,應及時報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並通知吸毒學生家長,且不得開除學籍與歧視,應加強教育與監督。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