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殺16歲學妹辯「對方主動」 北京男高中生被判無期徒刑

▲北京昌平高中生姦殺16歲學妹稱對方主動,被判無期、褫奪公權。(圖/翻攝新藍網)

▲北京昌平王姓高中生姦殺16歲學妹稱對方主動,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圖/翻攝新藍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北京昌平一名王姓男高中生去年5月19日晚間性侵16歲姚姓女同學後,因怕姚女報警,竟將她掐死,事後逃離現場自殺,失敗後隔天傍晚報警自首。法院26日依蓄意殺人、強姦判王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新京報網》報導,警方表示,王男將姚女帶到學校6樓的東側辦公室內性侵得逞,因怕事件曝光,情急之下將姚女掐死後逃走。他因承受不住壓力,想要自殺卻失敗,最後自己撥打「110」報警。

姚女母親表示,原本和女兒用訊息在聊天,突然對方沒有回覆,以為她去洗澡,沒想到發生這種事,「殺人犯說是我女兒主動的,可能嗎你想想」,「我女兒平常很乖巧,怎麼可能自己跟男生出去,看到她全身是傷躺在那,我真的接受不了,希望法官可以嚴判」。

檢方表示,因王男未滿18歲,未成年加上自首,理應輕判,但王男自首時供稱「是對方主動的」,從死者身上的外傷判斷並不合理,所以不認定為自首;考慮到王男日後再犯的可能性以及對社會的影響,決定加重處分。

法院26日依蓄意殺人、強姦罪,判處王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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