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譭泰王幾句 判刑六、七十年!聯合國籲泰國改善人權

圖文/鏡週刊

29歲單親媽,下有兩名稚齡幼女,上有久病母親,卻因為有人用她的電腦上網張貼有辱泰王的言論,就被判入獄56年,連舉報她的狂熱分子都於心不忍。

這位單親媽媽名叫Sasiwimon,清邁人,2015年8月7日被判入獄至今,已經服刑近兩年。BBC記者最近與其家人一同前往清邁女子監獄探視,穿著囚服的單親媽一見到女兒就伸出雙手擁抱,母女三人在1小時的探視時間當中,不曾鬆開相握的手掌。

Sasiwimon表示當初PO文褻瀆王室的友人,事後隨即消失無蹤,當警方找上門,她根本不知道發生甚麼事。她並不清楚泰國有一條詆毀王室的法律,警察要她簽自白書時,她以為只是例行公事。審判時,律師要她認罪好減輕刑期,她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判刑56年,雖然後來特赦減半為28年,仍舊是當時同一罪名被判處過的最長刑期。

但今年6月初,這個紀錄又再度被打破。一名男子因為在網路上散播王室的照片和影片,被判犯了10個大不敬罪名,刑期共70年,特赦後減半為35年。

泰國上下對王室,尤其是已故國王蒲美蓬,一向敬重有加,不允許任何人發言侮辱,不時有人因而鋃鐺入獄。但自從2014年軍方政變,重掌大權之後,由於涉嫌詆毀王室而遭調查和判刑的案例,卻急速攀升,刑期也不斷加重,引起聯合國關注,呼籲改善人權。

根據聯合國統計,近3年來泰國政府提起的辱王訴訟,數量是先前12年總數的2倍,而且只要是被起訴,幾乎都難逃被關的下場,定罪的比例超過9成5。

更令外界非議的是,這類案例都在軍事法庭審理,定罪後立即入獄,沒有上訴機會;審理過程不對外公開,嫌犯名稱不公布,表面上是為了保護嫌犯安全,但實際上也否決了被告的基本人權。

此外,由於被告通常都會被勸告主動認罪,換取減刑待遇,因此審理過程往往流於形式,欠缺實證調查。

泰王蒲美蓬去年以88歲高齡駕崩過世後,泰國人悲傷逾恆,甚至有王室死忠支持者對其他人暴力相向,只因覺得對方守喪態度不佳。而由於社群網路上偶有對王室批評言論,軍政府上月曾要求臉書過濾網友PO文,否則將關閉臉書,但臉書拒絕配合。到目前為止,軍政府並沒有動手制裁臉書的跡象。

資料來源:BBC, Time, 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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