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清查既有OIU保戶 12月底前完成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將於28日上路,保險局正式要求所有保險公司,在12月底前完成清查所有既有的海外OIU(國際保險分公司)保戶,確認其身分與風險程度。

繼日前銀行局要求清查海外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既有客戶、證期局要求券商清查海外OSU(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既有客戶後,保險局也加入。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保險公司需於12月底前,清查所有海外OIU的保戶身分,確認其風險程度,但客戶可以交由第3方協助辦理身分認證程序,例如律師或會計師。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截至3月底止,有9家保險公司在海外成立共19家OIU,包括南山、富邦、國泰、台壽、全球、新光、安達、三商美邦及中壽等9家公司,今年前5月保費收入累計6499萬美元,以南山人壽的累計保費1984萬美元最多,其次是富邦人壽1462萬美元,國泰人壽則以1446萬美元排名第3。

除清查既有OIU保戶外,保險局也同步修正「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管理辦法」,要求強化OIU保戶投保時身分確認。境外自然人應驗證至少2種身分證件(例如:護照、身分證等),境外法人則需出示該地機關核發的法人註冊證書、公司章程、董事職權證明書、存續證明等文件。且保戶必須提供住址,讓OIU可做實地查訪或電話訪查。

保險局表示,保險公司不得勸誘或協助境內保戶轉換成境外客戶投保,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對此制定相關內控制度。為了讓保險公司有緩衝時間,明訂從2018年元旦起開始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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