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打工被夜班男同事拍下體 16歲少女控:很多女同事遭狼爪

▲少女到超商打工,卻遭男同事性騷擾。(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16歲少女小玉(化名)在超商上早班,但她和夜班進行交接時,突然遭到王姓男店員隔著褲子拍打下體,而且她也知道許多女同事都遭受狼爪,因此決定提告性騷擾,成功讓色狼必須坐牢3月,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小玉去年3月5曰清晨和晚班同事33歲的王男在櫃檯內進行盤點交接時,對方突然一個轉身面向她,隨後就伸出右手摸她的肩膀,後來將左手伸向她的下體部位,並隔著褲子輕拍2、3下,氣得她提告。

對此,王男變稱當時是為了要走到小玉後方,但因為當時地上都是貨物,如果不把東西移開很難走,所以才會在過程中不小心碰到小玉,並不是刻意猥褻,並稱自己已是30歲的成年人,不會對16歲少女友性衝動,但小玉也進一步指控,說「女同事中十個有八個被王男騷擾過」,絕對是故意的。

由於法官審視監視器後,認為當時2人身後還有很大的空間,不可能需要近距離接觸才能通過,再加上女方指證歷歷,認定王男性騷擾屬實,其為逞一己私慾,乘小玉進行盤點交接而不及抗拒之際,觸摸身體隱私處,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制條例,判他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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