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不宜直接修《民法》? 吳敦義辦公室:應另立專章

▲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大法官認定民法違憲!(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徐政璿/台北報導

大法官24日下午4點公布釋憲結果,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主管機關應以法律保障同婚,等於宣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對此,吳敦義辦公室表示,尊重大法官解釋,針對同婚議題,我方認為,應在不影響既有民法及家庭架構下,另立民法專章,以確保同婚權益。

吳敦義在臉書粉絲專頁下午PO出彩虹照,並寫下「會幸福吧!看到的人!」,引來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疑,「白海豚似乎又轉彎了?!」,盼接下來能看見國民黨吳主席有實現婚姻平權的具體作為。

對於遭質疑立場轉彎,吳敦義辦公室表示,尊重大法官解釋,針對同婚議題,我方認為,應在不影響既有民法及家庭架構下,另立民法專章,以確保同婚權益。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