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紙團沒精液、檢方不起訴 法官得心證「解救」綠帽夫

▲林男辯稱,時間已晚才會留在房間,完全是誤會。(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林姓男子懷疑妻子偷吃王姓男子,事先到摩鐵埋伏,算好時機與警方和徵信社業者破門蒐證,但這次突襲毫無斬獲,衛生紙團沒有精液反應,檢方甚至因此不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林妻與王男在房內穿著內褲,男方於用餐時也將手放在女方雙腿之間,已經逾越正常社交範圍,須賠償20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懷疑妻子在外偷吃,聘請徵信社蒐證,前年5月底掌握林妻將帶著女兒與王男到旅館開房間,因此凌晨12點半帶著業者和員警破門而入,不僅房內床鋪凌亂,垃圾桶還有保險套盒子和衛生紙,原以為蒐集到相關事證,但相驗之後卻沒有出現精液反應。

對此,王男更強調,兩人只是普通朋友,因為聊得來加上林妻向他訴苦遭到家暴,他們才會有較多聯繫,當天是林妻剛進行胸大肌剝離手術又有心臟疾病,需要定時服藥,無法顧及幼女才拜託他。對於過夜一事,他反駁,時間太晚才想說留下來,沒想到剛淋浴完就看到一行人衝進來,完全是誤會。

「合情合理」的辯詞和毫無精液的衛生紙團,檢方沒有證據可起訴,至此似乎已經預告林男的失敗。不過,法官這時調閱偵查卷宗,認為雖然沒有相關證據,但兩人在女兒前面揉胸摸下體,男方又曾把手放在女方雙腿之間,最後,兩人被發現的時候只穿上衣和內褲,這些已經逾越正常社交範圍,造成原告精神痛苦,因此須連帶判賠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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