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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泉附幼招生不公 東縣府澄清:弱勢優先排擠當地非事實

卑南鄉長與溫泉村村民,日前於溫泉國小門口,抗議溫泉附幼招生入學條件不公。(圖/卑南鄉公所提供)

記者王兆麟/台東報導

台東縣卑南鄉鄉長與溫泉村村民16日上午於溫泉國小門口抗議溫泉附幼招生入學條件不公,排擠當地幼童就學權益事件,台東縣府17日回應表示,對弱勢族群入學條件與參與教育階段給予積極性的差別待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是縣府首要的目標。

台東縣政府17日上午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一、近年來本府致力於對經濟、文化、身心、族群等弱勢學童積極關懷,維護並保障學童之入學權益與就學輔導機制,每年皆依幼照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將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等六類,列入幼兒園第一類優先入園之招生對象。對弱勢族群在入學條件與參與教育階段給予積極性的差別待遇,是本府首要的目標,未來即使規範幼兒園招收學區內幼童,也仍以學區內弱勢族群為優先招收之對象,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二、幼兒園學前教育屬非義務、非強迫教育,亦未納入學制,幼兒就學場域有隨父母工作場地異動之情形,以現行幼兒園招生規範符合優先入園條件之弱勢學童,家長得就近至公私立園所登記報名。今年度卑南鄉溫泉國小附設幼兒園核定招收30名幼童,106學年度中班升大班幼童10名,剩餘可招生名額計有20名,校方依招生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招生,其中有4名非學區內幼童報名,惟該4名幼童皆符合優先入園條件之弱勢族群,且其中3名幼童兄姊已遷戶籍就讀溫泉國小,並非抗議群眾所言多數為非學區內的幼童,排擠當地民眾的就學權益。

三、考量本縣多數國民小學皆有附設幼兒園,若依學區就讀,除了就讀近便性之外,日後幼小銜接過程,亦能讓幼童身心做好充足準備,無須重新適應環境,另基於保障弱勢族群就學權益,本府將於明年招生前修正相關招生注意事項,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將採學區內幼童優先招收,第一順位為學區內不利條件幼兒,第二順位為學區內一般生,若仍未額滿,則開放招收非學區幼童,惟非學區幼童也仍以弱勢族群為優先保障之對象。

四、本縣目前僅6所國小未附設幼兒園,公共化教保服務普及率為全國之冠,公立幼兒園與私立幼兒園數的比例為8:2,遠超過中央律定4:6的目標值。除了國小附幼之外,尚有鄉鎮市公所設立之幼兒園、專設園以及私立幼兒園可供家長選擇,近年也積極協助各園改善設施設備環境,提供優質、普及、平價及多元的教保服務,持續提升並建構完善的教保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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