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猥褻國中女緩刑「又再犯」? 士檢:將進行了解

▲有網友爆料許姓老師遭判刑不到3個月,疑似又故態復萌,士檢將進行了解。(圖/記者林煒傑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作家林奕含自殺身亡震驚社會,「狼師」議題持續延燒。北部地區一名許姓國中理化老師2015年間曾帶女學生上旅館、電影院等處,強行親吻其下體。去年經士林地院審理後,因許男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和解,當場給付臺幣6萬6千元,且女學生家長也願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宣告緩刑2年,全案定讞。不過現在又有女網友爆料,許疑似在判決後不到3個月又再犯。

判決指出,本案被告2015年8月至10月間對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未有犯罪前科,於審理期間坦承犯罪,並與告訴人成立和解,堪認已有悔意,審酌中期自由刑既無益於改善受刑人惡性,也無威嚇效果,「反而導致受刑人將來再犯之危險提高,社會將付出更大成本」。

士林地院表示,再加上當時被告與被害女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和解,被告願賠償6萬6千元,於簽訂調解紀錄表之同時當場給付,對方也願意給被告緩刑之機會,因此宣告緩刑2年,並依於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以啟自新。不過,被告若在緩刑期間另發生其他違法情事,當由警偵機關另行調查偵辦,可依法撤銷其緩刑。士林地檢署也將對其指控內如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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