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監暴動…謊報自願當人質 前典獄長陳世志降2級處分

▲公懲會判決陳世志降2級改敘。(資料照/東森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大寮監獄2015年發生6名受刑人持剪刀挾持人質,後奪槍械子彈企圖越獄,最後6人紛紛飲彈自盡。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認為,時任典獄長陳世志對監獄管理不佳,處理緊急事件反應不當,事後更「謊報」案發情形,10日判決陳世志、前戒護科長王世倉各降2級改敘,前副典獄長賴政榮降1級改敘。

鄭立德等6名受刑人在2015年2月11日下午3時許,持作業用剪刀打傷2名監管員,破壞獄內槍械室取得6把半自動手槍、4把步槍與223發子彈,挾持陳世志、王世倉等人企圖逃亡,最後被大批支援警力包圍在監獄內,6人眼見逃亡無望便紛紛飲彈自盡。

監察院2016年8月通過調查,重批陳世志等3名雄監最高長官失職,不清楚狀況自投羅網被挾持,導致雄監暴動嚴重失控,並在事後謊報「自願被挾持」傳遞不實消息,嚴重損害政府機關聲譽,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彈劾3人並移送公懲會審理。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調查認為,陳世志監督不周、輕忽警鈴之設置,未使用無線電對講機,導致案發長達30分鐘無人報告,得知暴動事故後又未依規定成立指揮總部,並於半小時內報告矯正署,顯有違失,事後簽核提報矯正署的調查報告又未能誠實以對,引發外界物議,嚴重損害監所聲譽。

王世倉身為戒護科長,管理工廠作業鬆散,未督促值勤人員確實用金屬探測器檢身,輕易讓6受刑人拆剪刀綁於衣袖內攜出工場,導致後來挾持人質並奪取槍彈事件,而且在知悉發生暴動越獄事件後,未依規定通報典獄長及矯正署,顯有監督、管理不周等違失。

至於賴政榮部分,同是悉知暴動沒有通報典獄長,未依規定在半小時內通報矯正署,對「交換人質」錯誤訊息也不誠實。公懲會10日公布審理結果,判決前典獄長陳世志、前戒護科長王世倉各降2級改敘,前副典獄長賴政榮降1級改敘。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