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闖醫大女宿撕衣強摸2學生..被逮竟在洗澡 裸體男遭判5年

▲盧姓男子犯後跑去洗澡被警方找到。(圖/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27歲盧姓男子去年(2016)3月間,趁著凌晨裸體闖入中山醫學大學女生宿舍,先跑到6樓強押一名女學生摸胸和私處,接著跑到12樓威脅另名睡覺女學生,再猥褻摸胸及私處,最後闖入10樓一間寢室廁所洗澡被逮,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他行為荒唐,但已和2女和解,可以減輕刑責,因此撤銷原判,改判5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盧姓男子有吸毒前科,去年3月19日凌晨3點多,吸毒和精神恍惚,竟闖入中山醫大女生宿舍,先沿逃生梯到6樓強押一名女學生,「你要代替你隔壁的給我X」等粗俗字眼,摸胸並拉開對方褲子強制猥褻,並撕衣毆打拉扯,對方強烈抵抗,他脫光衣服跑到12樓,又踹開一間房舍的大門,並爬上床鋪企圖對另一名熟睡女生性交。

女學生驚醒大喊,同寢室室友也幫忙脫困,他竟又逃竄到10樓洗澡,10樓的女學生趕緊報警,警方逐層搜索逮人。盧姓男子當時還辯稱記憶模糊,甚至還說「就是他啊!我沒騙你!他那時候告訴我,他們就…」校方坦承安全控管有疏失,事後向女學生和家長道歉,將立即加強改善安全問題;至於脫光光的毒男則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盧姓男子坦承犯行,被依照竊盜、公共危險等罪判刑10個月,可以易科罰金30萬,猥褻和強制性交未遂罪部分,則判處6年,必須入監服刑,盧針對猥褻和強制性交未遂罪上訴,已經賠償女學生,並以各10萬元和解。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他始終坦承犯行,犯案時並沒有精神耗弱等問題,行為荒唐無可憫恕,但已經2女和解,因此撤銷原判,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兩罪,分別處4年、3年8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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