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教化可能」台灣司法獨有 律師批:喊數字定生死

▲定讞!謝依涵殺富商夫婦,判無期逃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3度被判死的謝依涵,卻因「有教化可能」被判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外界譁然。律師胡原龍認為,此案更是凸顯台灣法官近年來有迴避判死的趨勢,法院應該列出「教化可能」的標準,否則將難以服眾。

八里雙屍命案主嫌謝依涵更二審逃過死刑,以「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對此死者陳進福的妹婿痛批,「人權在哪?」,尤其謝依涵每次說詞反反覆覆,每次都在編故事。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也認為,高院明明認定謝依涵有強盜殺人的事實,但卻因為心理鑑定認為有再社會化,就跟大家所說的「拖越久越沒事」一樣,根本就是把「教化」無限放大

▲八里雙屍命案,謝依涵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逃過一死,死者陳進福家屬和委任律師,痛批法官改判無期,根本是無限擴大「教化可能」,事實認定與判決矛盾,令他們相當不服氣。(圖/記者楊佩琪攝)

律師胡原龍接受《自由時報》採訪時候指出,「教化可能性」一詞是台灣司法自行發展出來的慣例,在實務判決上太過著重於犯後態度。他認為,科研刑罰應該著重在當下的動機、手段以及情境,才能對已逝被害人做出公平判決

胡原龍質疑,心理鑑定到底是依多少矯正資源來判定「再犯機率」,單憑殺人犯在獄中的表現,來評斷犯人教化、再犯的可能性,缺乏評斷基礎。他還建議法院可以在隱匿個資後適度公布鑑定報告,提出可信服的鑑定依據,而不是專家信口「喊數字定生死」。

新竹監獄的副典獄長鄭秉先先前也指出,台灣目前沒有廢除死刑,但真正執行的也很少,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法官考量他們有教化可能,但其中很多都是裝出來的,「很多被告在監獄裡抄佛經、信教、懺悔,都是裝出來的,演技都超好,一知道自己二審被判無期,不用死了,回到監獄又是那一副嘴臉,根本沒有悔意,對被害家屬來說,就是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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