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3.1萬加班費 消防科員「1罪1罰」可能被判100年

▲黃姓科員涉嫌詐領3萬1168元的加班費,卻可能因此被判處100多年的徒刑。(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內政部消防署消防訓練中心1名黃姓科員涉嫌在1年間要求2名同事幫刷卡,從中詐取3萬1168元的加班及值班費,遭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檢方私下透露,如果是在「一罪一罰」的前提下,黃姓科員有可能會被判處100多年徒刑,但仍有緩刑的機會。

黃姓科員在南投縣竹山鎮的消防署消防訓練中心任職,主要負責水域裝備器材採購、訓練場管理等業務,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間涉嫌多次拜託2名同事幫忙代刷卡,以至於讓差勤系統判斷為加班,並支付每小時220元的加班及值勤費用。

▲▼消防人員工作內容包山包海,尤其每年的清明節更是忙到連休息的時間都沒有。(圖/記者季相儒攝)

黃姓科員在偵訊過程中坦承犯行,檢方調查後發現,黃的違規紀錄高達21次,詐領金額約3萬1168元,偵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並將建請法官採「一罪一罰」的原則分論併罰,至於另外2名幫忙的同事則因罪證不足不起訴。

然而,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私下透露,若真採「一罪一罰」原則,黃姓科員有可能面臨100多年的徒刑,但仍有緩刑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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