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國會通過旅遊稅法 業者遊客拒繳一律罰

▲馬來西亞水上清真寺。(圖/記者吳增煌攝,以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國會於7日凌晨通過旅遊稅法案,規定酒店業者必須註冊登記,旅客也需要繳納旅遊稅,若違規將被視為犯罪。

依據星洲日報報導,酒店業者在法令生效後30日內,需先向關稅局申請註冊,在期限將至時將旅遊稅交給關稅局,若違例可被判罰款3萬令吉(約20萬元台幣)或坐1年以下的牢,抑或兩者皆實行。

根據當地法令規定,旅遊稅是以遊客租用房間計算,並非以人頭計算,所以一個房間只要入住超過一人,其他同房住客就不需要付旅遊稅。但是遊客若在旅遊期間未繳旅遊稅、附加費用、罰款等,將被當地政府視為犯罪。而有兩種途徑可以解決,一是留在大馬直到還清所有的費用,二是拿可以抵押的物品給當地的關稅局總監。

▲馬來西亞沙巴神山。

2017旅遊稅法案的通過,讓關稅局的官員有了可直接進入酒店搜查、逮捕的權力,且官員們可自由進入酒店進行各種檢舉之行動,酒店負責人不能對其行為阻止,否則可被罰款或被判坐牢。

另外,根據中新社報導,馬來西亞旅遊及文化部長納茲里說,徵收旅遊稅不但能讓國家每年都有穩定的旅遊業發展資金,還能讓這項行業更有競爭力。國內酒店的入住率若在60%以上,旅遊稅法將能為國家带来超過6億令吉(約台幣42億元)以上的稅收;如果超過80%,將能獲到8.7億令吉(約台幣61億元)以上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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